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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花鼓戏大事记

胡建国

  1951年,津市文宣楚剧团成立,配合当时形势,上演了《送喜报》、《消毒剂》等现代小戏。临澧县新安花鼓戏剧团亦于同年成立。

  1952年,常德市建设楚剧团成立,首演连台本《孟丽君》,深受观众欢迎。

  同年,津市文宣楚剧团在安乡演出,招收8名女学员。不久,返回津市招收十余名男学员,这是常德花鼓戏第一个由专业剧团主办的男女兼收的演员训练班。

  1953年,津市文宣楚剧团规划给澧县,易名“澧县文宣楚剧团”,后改名“花鼓戏剧团”。

  1954年,桃源文新楚剧团成立。

  同年,临澧新安花鼓戏剧团解散。

  1955年,常德市建设楚剧团创作演出的现代戏《割麦插禾》和改编整理的传统戏《三元救姑》,参加常德地区专业剧团会演,获奖。

  同年12月,桃源文新楚剧团演出的《清风亭》以及与常德建设楚剧团联合演出的《捡菌子》,参加湖南省第二届戏曲观摩会演,《清风亭》一剧及演员张树生、吴志柏获奖。

  1957年,慈利县文化馆组织的业余花鼓戏剧团以《张红洗裙》参加湖南省农村群众艺术观摩会演,获奖。

  同年,大庸沅古坪花鼓戏艺人李世龙等演出的《桃花装疯》,参加了大庸县农村艺术会演。翌年、成立沅古坪花鼓戏民间职业剧团。

  同年,常德市建设楚剧团划归常德县,更名为常德县楚剧团。

  同年,由常德、桃源两花鼓戏剧团联合排演的新编传统戏《甘氏二嫂》和传统戏《打芦花》,参加湖南省戏曲汇报演出。

  1958年,中央音乐学院采风小组赴常德参加常德县楚剧团“戏改”工作,与艺人结合,根据正宫调创作了“新正宫调”。

  同年,常德县楚剧团更名为常德县花鼓戏剧团。

   1959年,桃源文新花鼓戏剧团创作演出的现代戏《九龙巨变》,参加湖南省戏曲观摩会演。

  同年,澧县文宣花鼓戏剧团解散。

  1960年4月,常德县花鼓戏剧团举办第一期青年演员训练班,学员三十余名。

  同年,桃源文新花鼓戏剧团解散。

  1964年,常德县花鼓戏剧团创作演出的大型现代戏《归家》参加常德地区专业剧团会演,获一等奖。

  1966年春,“文化大革命”开始。常德县花鼓戏剧团由市区迁至河洑镇,更名“常德县工农兵剧团”。同年冬,用花鼓戏移植演出现代京剧《红灯记》。

  1967年,常德县花鼓戏剧团全部传统戏服装在“破四旧”中被烧毁。七月,剧团机构瘫痪,一部分演职员参加群众组织的宣传队。

  1968年底,剧团解散。除留下十四人组织“常德县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外,其余人员全部送县“五七”干校劳动。

  1971年“常德县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改名“常德县文艺工作队”。

  1972年,常德县文艺工作队创作并首演《山村兽医》,先用歌剧形式,1973年改为长沙花鼓戏参加地区文艺会演,受到赞扬。

  1974年《山村兽医》参加湖南省专业剧团调演。

  1975年,常德县文艺工作队用常德花鼓戏小调移植演出《野鸭洲》

  1976年,常德县文艺工作队改名“常德县文工团”。

  1977年,常德县文工团恢复演出花鼓戏《十五贯》。翌年,演出花鼓戏《生死牌》。

  1978年,常德县文工团创作演出的小型现代戏《查鸡笼》,参加湖南省现代戏观摩演出。

  1979年,常德县花鼓戏剧团正式恢复建制。吴文华根据《红楼梦》部分情节改编的《尤二姐之死》和小型现代戏《棒打鸳鸯》等一台小戏,参加常德地区专业剧团会演,《尤二姐之死》剧获剧本、导演、音乐、舞美、演员等八项一等奖。

  同年,桃源县郝坪公社和鄢家溪公社的民间职业花鼓戏剧团率先成立,上演《黄金塔》、《秋江》等传统戏。随后,沅水、澧水各地一批民间职业剧团相继成立。

  同年,常德地区文化局、戏工室组织人员,开始为《中国戏曲剧种大辞典》编撰“常德花鼓戏”条目。

  1980年,常德县花鼓戏剧团演出的《尤二姐之死》参加湖南省首届巡回演出戏剧季,获演出二等奖。

  同年9月、11月湖南人民广播电台先后播发《介绍常德花鼓戏》与《常德花鼓戏传统唱腔介绍》专题节目。

  同年底,《常德花鼓戏音乐》由地区戏剧工作室油印成册,收入各类曲调141首,较系统地纪录、整理了传统音乐资料。

  1981年,中国唱片社将常德花鼓戏《尤二姐之死》及王华安等演唱的曲调灌成唱片,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播发了《常德花鼓戏新唱片介绍》的文章。

  同年,澧县文宣农村花鼓戏剧团成立,自编自演的现代戏《山道弯弯》连演五十余场,并参加常德地区农村剧团会演,获演出奖。

  1983年2月,湖南人民广播电台编辑肖克等赴澧县文宣花鼓戏剧团录制《黄金塔》并全剧播送。

  同年3月,清道光年间载有“花鼓夜戏”禁条的石碑“德洋□溥”在石门县夹山寺发现。

  同年5月,常德地区文化局、戏剧工作室根据编纂《中国戏曲志湖南卷》的计划,成立《常德花鼓戏志》编写小组,成员有胡健国(主编)、王华安、满益炳。8月完成初稿,上报省戏曲研究所及《中国戏曲志湖南卷》编辑部。

  同年9月,常德地区文化局举行专业戏曲剧团青年演员竞艺比武大会,常德县花鼓戏剧团刘丽萍、刘春兰、熊科冰、吴晓英、胡丽娟获奖。

  1984年,由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辑、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中国音乐词典》,收入《常德花鼓戏》音乐条目。

  同年,常德县花鼓戏剧团创作演出的现代戏《嘻队长》参加地区会演获奖。

  1985年,临澧县陈二公社农村花鼓戏剧团演出的《鸭儿洲》参加常德地区农村剧团会演,获奖。

  同年,常德县花鼓戏剧团演出的《嘻队长》参加湖南省第三届戏剧季获奖。

  同年,湖南人民广播电台主办《湖南花鼓戏知识广播讲座》,其中有“常德花鼓戏概况”和“常德花鼓戏音乐”(一·二)共三讲。

  同年十二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在中央书记处的“内部通讯”:《一个处境艰难的好剧团——〈记常德县花鼓戏剧团〉》一文上批示:“穆之、厚泽,象这样的好剧团为什么不奖励。奖励好的,可以催人奋进,打击歪风嘛。”

  1986年2月,中国共产党常德县委会以正式文件,向全县转发常德县花鼓戏剧团的先进事迹。同时,《嘻队长》一剧调长沙,为省会军民春节联欢演出,受到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王首道以及省委、省政府负责人毛致用等的接见并合影。

  同年4月,常德县花鼓戏剧团以《黄金塔》、《宋江杀惜》、《尤二姐之死》的选场,参加常德地区中年演员竞技比武。王华安、孙忠旗获“优秀中年演员”称号。

  同年5月,常德地区文化局编印《奋发图强,为农民喜爱的好剧团——表彰奖励常德县花鼓戏剧团的材料汇编》。

  同年5月,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在常德市召开了表彰奖励常德县花鼓戏剧团的大会。中央文化部副部长高占祥、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刘正以及常德地委、县委领导同志都出席并讲话。会上,中央文化部颁发了奖状和奖金一万元;湖南省委、省政府颁发了奖状和奖金五万元;常德地委、行署授予常德县花鼓戏剧团“坚持长期为农民服务的好剧团”的称号,并发奖金一万元。

  同年5月,中央文化部发出艺戏字(86)第83号通知,调常德县花鼓戏剧团进京汇报演出。同时还发出文艺字(86)第6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关于表彰湖南省常德县花鼓戏剧团的通知》。

  同年6月,常德县花鼓戏剧团赴北京汇报演出《嘻队长》,得到文化部的高度重视。在怀仁堂演出后,受到部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并合影。文化部、中国戏剧家协会主持召开了座谈会,并与北京市文化局联合举行了专场报告会。《人民日报》、《北京日报》、《文汇报》、《戏剧电影报》、《光明日报》、《戏剧报》、《中国文化报》等报刊均发了专访及评论文章。

  同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宣传部文艺局编印的《文艺通报》第三期,发表题为《对处境艰难的好剧团要奖励》的文章,对常德县花鼓戏剧团经济困难也要演好戏、多演戏的精神,作了较高的评价。

  同年,《中国戏曲音乐集成·湖南卷》“常德花鼓戏分卷”编辑小组成立,由胡健国(主编)、熊能一组成

  同年,《常德花鼓戏志》编写小组在原初稿基础上,根据岳阳会议精神及《湖南地方剧种志》丛书的体例规定,进行修改、补充。

  同年底,常德地区文化局、戏工室,常德县文化局联合组织部分专业人员和艺人,对《常德花鼓戏志》修改稿进行讨论、初审。

  同年底,常德地区文化局,常德县文化局联合主办常德花鼓戏教学录像演出。

来源:《湖南地方剧种志丛书(四)·常德花鼓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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