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异部相押
“韵例”一节中已明确,异部相押包括出韵、合韵两种情况。下面着重讨论归纳韵部时,界定“合韵”与“同部”的详细依据,并分析合韵形成的原因。
1、江阳与言前的关系
传统音韵学惯用的方法无外乎二:一曰印象判断,二曰举例证明。用韵脚字系联来归纳韵部时,往往通过对累积材料的感官判断,借用转辗反复的印象得出结论,再佐以可观数量的例子加以证明。这种囿于经验的判别方法,一方面对研究者自身素质要求非常高。然而即使是“五经无双”的“通人”,也没法精确到万无一失;另一方面论证过程往往缺乏严密性,只掇取支持结论的正面材料,而视“反证”为无物。这样就给异论者带来许多可乘之机,“条条可立”并且“条条可破”的现象屡见不鲜。
比如考察长沙花鼓戏戏文中江阳部和言前部的关系,二者究竟是“合韵”还是“同部”?这个分界如果没有明确可信的科学依据,恐怕结论迥异,甚至得出“韵无定部”的荒谬论点。
表3-2显示:①各韵自押的次数中,江阳唐最为频繁,在次数上(70次)和所占百分比上(67.31%)皆遥遥领先;②江阳、言前二部押韵韵段总计149个,江阳唐出现的频率是69.8%(104/149),超过了半数,其自押的情况在总数中也颇为可观,占到了46.98%(70/149)。以上表明,花鼓戏中江阳唐是个热韵,而且其独立性非常显著,虽然有与其他各韵混杂互押的情况,但并不占优势。
我们还可进行更微观的统计:表3-3是江阳唐出现的韵段内部押韵情况:

表3-3进一步表明,江阳唐趋向于从山摄、咸摄中独立出来。除了自押,江阳唐也会有和山桓寒删、元先仙互押的情况。由于闭音节[-m]向[-n]归并,咸摄各韵与山摄基本无二,江阳唐与咸摄各韵也有混押的情况。但是,观察这些混押的细节,我们会发现更多的“秘密”:
江阳唐与元先仙混押3次:分别叶“ ”、“ ”、“ ”。
江阳唐与山桓寒删混押16次:分别叶“ ”、“ ”、“ ”……
江阳唐与山桓寒删、覃谈咸衔混押1次:叶“ ”。
江阳唐与山桓寒删、元先仙、盐严添凡混押一次:叶“ ”。
……
混押的“秘密”就在于,混押各韵的字数通常有多有少,有些以江阳唐为主,夹杂三两个元先仙或者山桓寒删的韵字,有些则反之。在句数较少的韵段尚可,一个韵段的句数越多,这种“主次有别”的现象尤为明显。不难发现,此现象与“合韵”非常相似,按照“合韵”处理江阳唐和其他诸韵的关系更为妥当。至此,把江阳唐独立成部足以“信而有征”。
2、言前与元先仙的关系
与言前部的山摄、咸摄相比,元、仙、先三韵也表现出一定的独立性。根据表3-2,元先仙的自押比例为28%,该比例提供了一个暗示:元先仙独用的概率高于1/4,这在同一部内混杂相押的各韵中是少见的。
把江阳唐算作合韵,我们重新统计的结果又有了新的变化:江阳部押韵共计95个韵段,言前部共押韵54个韵段。其中,元先仙参与押韵的有41个韵段,我们把这41个韵段的押韵情况做出再次统计。从表3-4中发现,元先仙表现出一定的自押倾向,虽然不如江阳唐那么明显,但我们能隐约感觉到它们之间实际上应该有着细微区别。

在元先仙的27次同用韵段中,押山桓寒删的次数是19次,与押盐、覃等韵的比例为19:12:4。跟江阳唐一样,这些同用的情况照样表现出值得深究的细节:
元先仙与山桓寒删混押8次:叶“ ”、“ ”、“ ”……
元先仙与盐严添凡混押6次:叶“ ”、“ ”……
元先仙与覃谈咸衔混押1次:叶“ ”。
……
这些材料都表现着鲜明的合韵特征。元先仙到底应该归入言前部,还是独立出来呢?本文采纳的方案是归入言前部,理由如下:
①元先仙虽然有将近2/5的情况下自押,但这个比率可论证的结论是两可的,没有达到非独立不可的地步。况且元先仙与言前部其他各韵均有互押情况,所占的百分比也不在少数。
②如果把元先仙独立,根据审音规则,闭音节[-m]是归入[-n]的,与之对应的覃谈咸衔,应该更多地和元先仙互押,在同用韵段中应该表现出甚于山桓寒删、盐严添凡的优势。但是,统计的数据看不到这一趋势。一方面是因为由于覃谈咸衔的入韵字少,另一方面也说明元先仙并没有表现出非常强烈的独立性。
综上,我们把元先仙仍归入言前部,但必须看到元先仙的独立性是有意义的。在现代长沙方言中也透露出元先仙独立的特性,这与本文考察花鼓戏用韵得出的方言信息是彼此吻合的。山摄的一、二等韵,与三、四等韵的主要元音有细微区别:《长沙方言研究》把山摄一、二等字的主要元音记为[a](开口)、[o](合口),三、四等字的主要元音则是[e]。除了主要元音外,韵尾也有前鼻和鼻化的区别。这些区别正是造成元先仙独立性的原因。
3、车遮是否独立
车遮部(假摄开口三等字)与家麻部(假摄开口二等、合口二等字)是否独立,在长沙传统花鼓戏用韵中不是很明显,值得探讨。
车遮部的独立,在《中原音韵》反映的北音系统中已经十分明显,从前面的比较归部中能看出,《韵学骊珠》和京剧十三辙中车遮部亦独立。赵荫棠认为车遮部之独立并非周德清的特识,“其来已旧”:
毛注《礼部韵略》微韵后案语云:“……所谓一韵当析为二者,如麻字韵自奢以下,马字韵自写以下,杩字韵自藉以下,皆当别为一韵,但与之通可也。盖麻马祃等字皆喉音,奢写藉等字皆齿音;以中原雅音求之,然不同矣。”韩道昭《五音集韵》麻韵迦字下注云:“居迦切,出释典又音加,此字在戈韵收之,今将戈韵等三等开合共有八字使学者难以检寻,今韩道昭移于此麻韵中收之,与“遮”“车”“蛇”者同为一类,岂不妙哉。达者细详,知不谬也。”毛书产生于绍兴三十二年或三十三年,韩书作于泰和戊辰,即嘉定元年,是在南宋时代,车遮韵已有独立之趋势。
这就把车遮部独立之始往前推至南宋末年。有元以来,凡北曲,车遮部决然独立,尤其是在“前辈佳作”中,如关汉卿,其作品的车遮部与家麻部决不相夹杂。至于南戏,根据马重奇研究《南音三籁》的结果,车遮部以独用为主,与家麻部的合用较少,反倒频繁与入声屑撤部通押。
金代刊刻的古本《刘知远诸宫调》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刻本的诸宫调”,徐健考察其用韵时也指出,车遮部已从家麻部中独立出来。对于金末元初年间,元好问的诗词中车遮与家麻不分的现象,他认为是“承古用韵习惯使然”。
此后,车遮部与家麻部通押的现象并非从未出现。武晔卿的《琵琶记》研究中就发现了大量车遮部与家麻部通押的例子。他的解释是,既然元末车遮部的独立已成定局,在其他戏曲作品中又极少车遮、家麻不分,作者高则诚“深通曲律,不会不知”,因此断定“应该是高氏有意存古所致”。同时,还引用了廖珣英对诸宫调作品中二部混押现象作出的解释:“宋词押韵的残迹”,以资为证。
我们来看看长沙传统花鼓戏中的情况。假摄三等开口字出现的情况是:①“爹”、“斜”入韵,与家麻部互押。“爹”字的情况比较复杂。“爹”在长沙方言表示“祖父”的意思,而押韵的上下文却表明,作为该处韵脚字的“爹”,应该与官话一致,表示“父亲”。这里应是照意而撰,写做表示“父亲”之意的“爹”,而读音并不与官话的“爹”一致。好在即使是依长沙方言的读音,“爹”读作“爷”,“爷”也是假摄开口二等字,即属车遮部。因此,不管是“爹”押家麻部,还是“爷”押家麻部,都反映了车遮不独立的信息;②“蛇”与“啥”谐声(见上一章“谐声字”的研究)。“啥”显然是个方言词,但并不是长沙及其周边地区的生活口语。根据普通话中“啥”的读音,能够确认其属家麻部,而与车遮部没有关系。因此根据谐音材料,“蛇”字很可能也读与家麻部同。
经此分析,似乎在长沙花鼓戏中的车遮部,与研究过的北曲、南戏等其他作品并不一致,它没有显示出独立的趋势,更拿不出可供探讨的证明来。再者,花鼓戏的性质和风格决定了它不可能如《琵琶记》或是诸宫调那样刻意存古,传统花鼓戏不纯然是文学作品,它的根本要求就是情节化、通俗化,它只有“借今”的义务,而没有承古的必要。
这跟长沙方言所反映出的情况也是相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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