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戏剧学者较早注意到戏剧与仪式、祭祀、神话的关系,对之论述颇为丰富和系统,但这是建立在古希腊和希伯莱戏剧传统之上的,当我们试图以此视角关照中国戏剧的发生与发展,就会发现很多资料的运用乃至观点还应该重新审视。
本章以田野调查为基础,从仪式要素和神话原型两方面,考察傩仪式对中国戏剧发生的意义,希望藉第一手材料对这一命题进行尝试性的论述。
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这样概括悲剧的定义:“悲剧是对于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强调戏剧从仪式中发生的学者进一步注意到仪式的摹仿性,马丁·艾思林(Matin Esslin)的《戏剧剖析》(1976)中说道:
所有仪式都有模拟的一面;不管是部落藉以表现其图腾动物的动作的舞蹈,基督教圣餐里分食面包和饮酒,或者像在西印度群岛人的伏都教或亚洲的禅门教里那样,术士或者一些祭司假装鬼神附体而胡说乱动,其动作都具有高度象征的、隐喻的性质。
英国学者赫丽生在《古代的艺术是仪式》中这样解释其隐喻的内涵:“仪式实际上是一种固定不变的行动,这种行动虽然不是真正可行,却还没有完全同实际做法割断联系,只是对真实实际做法的回忆或者预示。”
尼采在《悲剧的诞生》中说戏剧源于酒神祭祀仪式的合唱:
酒神,这本来的舞台主角和幻象中心,……在悲剧的最古老的时期并非真正在场,而只是被想象在场。也就是说,悲剧本来只是“合唱”,而不是“戏剧”。直到后来才试图把这位神灵作为真人显现出来,这一幻象及其灿烂的光环可以有目共睹。于是便开始有侠义的“戏剧”。
中国戏剧虽然不像西方有明显的从仪式而来的脉络可寻,却至今仍存在大量传递实用功能的仪式戏,甚至仪式中的某些要素,还有可能转化进入戏曲,并体现在程序化的表演中。
一、裼五祀/遍索诸室/四方观念/穿铁索
除了傩,上古有另一种功能与之相似的仪式,称为“裼”。《礼记·郊特牲》有“乡人裼,孔子朝服立于阼,存室神也”,与《论语》“乡人傩”句几乎相同。成书于战国的《世本》有“微作裼五祀”,其事与夏代的商族有关,商族第八代祖微的父亲被有易国王所杀,微为父报仇,杀死了有易国王,并举行镇抚强死鬼(即非正常死亡之鬼)的仪式——裼。《太平御览》(成书于984年)有注:
裼者,强死鬼也。谓时傩索室驱疫,逐强死鬼也。五者,谓门、户及井、灶、中雷”。
“五祀”的观念早在先秦已经非常流行,睡虎地秦简《日书》中就有关于祭祀五祀的良日与忌日的记载。然而“五祀”究竟指哪五处,历代规定不一。《御览》中的“五者”与《礼记·月令》、《礼记·祭法》都不相同,却称其为殷制。詹鄞鑫先生认为,卜辞中毫无五祀踪迹,殷代不可能有系统的五祀崇拜,应该是周代制度,此外注文将裼等同于傩似乎也有牵强之嫌。但它至少说明:在这类以驱除、镇抚为目的的仪式里,很早就存在空间观念,居所内存在几处特殊地点,仪式时需要加以格外强调。
后代宫廷傩的记载,对于这一点往往比较含糊,仅以“遍于禁内”带过。《大唐开元礼》“大傩·诸州县傩附”相对详细:
诸州县傩……宦者引之,遍索诸室及门巷。讫,宦者引出中门。所司接引出。仍鼓噪而出,出大门外,分为四部,各趣(去)城四门,出郭而止。
其中,“索”包括每一间房屋、门、巷道。这种“遍索诸室”被认为和石邮村傩仪式中的“搜间”相似。搜间是搜傩的一部分,全村只有五户人家因特殊地位或原因而得到。进行的具体过程如前章所述,主人先将各房间打扫干净,点上蜡烛和线香,关紧门窗,全家人离开房间。当搜傩至此,主人打开房门,由火把引导,开山持铁链从正间依次进入每个房间,边走边敲击桌椅、门窗、床柜、灶台等等,象征吓走鬼魅。大神做香火诀紧跟其后。每过一个房间,将房门立刻关紧,象征不让鬼怪再次逃入。同时锣鼓不停,众人严肃,气氛神秘紧张,的确让人想起“索室驱疫”的古代驱傩。
搜间中铁链敲击、关门等动作都有马丁·艾思林所谓“高度象征的、隐喻的性质”,然而它仍是纯仪式的。从空间观念看,虽然它强调的是整体的内宅,但本质上与“五祀”并没有区别,也没有做任何向戏剧和舞台的迈进。
不过我们注意到“诸州县傩附”有傩队“分为四部,各趣(去)四城门,出郭而止”的描述。在中古及中古前,以城为单位的傩仪式里,四方城门一直是傩仪式中的重要地点。如《礼记·月令》的相关记载:
季春之月……命国难,九门磔禳,以毕春气;
仲秋之月……天子乃难,以达秋气;
季冬之月……命有司大难,旁磔,出土牛,以送寒气。
“旁磔”,郑玄注“旁磔于四方之门。磔,攘也”。傩仪式的目的在于“毕春气”、“达秋气”、“送寒气”,使四季顺利循环,无论“四门”或“九门”,这种在城市四方的祓禳仪式与四季更替的目的密切有关。詹鄞鑫先生认为古人很早就将四季与四方相联系,甲骨文有:
帝于东,方曰析,风曰劦,求。
帝于西,方曰彝,风[曰韦,求。]
帝于北,方曰伏,风曰役(冽),求。
帝于南,方曰因,[风曰凯,求。](合261)
“由于一年四季风向不同,春东风,夏南风,秋西风,冬北风,所以四方风实际代表的就是四季风。而四方风又是由四方神指使的,可见四方神实际上又是主司四时气候的神。”受五行说影响,古人常把四方与中央合称五方,秦汉后尤甚。如敦煌驱傩文中有:
东方有一鬼,不许春时出。南方有一鬼,两眼赤如日。西方有一鬼,便使秋天卒。北方有一鬼,浑身黑如漆。四门皆有鬼,擒之不遗一。今有定中殃(央),责罚功已毕。(P2569第五首,P3468第三首亦有,基本同)
我们无法知道,当时的驱傩者是仅仅念着这样的“咒语”,还是配合以动作,甚至表演。但是我认为,“四方”的空间观念是许多仪式戏中空间观念的肇始。它或许也从“遍索诸室”而来——将一屋一室扩大到整个城市,更加抽象和具有象征意味。
甘坊的请神辞有“脚踏四方,方方吉利”之语,其傩舞“判官醉酒”中,小鬼分别跳跃到四角。粤剧破台戏《祭白虎》里,“演出者在戏台上的前台后台往返奔驰,是要驱赶台上前后左右、东南西北不同方位的凶煞。”
这只是“四方”观念相对“粗糙”的变形,它还可能进一步演化为法事和戏剧中的步法。当试图用具体直接的身体表达抽象的“四方”概念,必须借助一套可以沟通两者的符号,于是人们在游走中赋予脚步以及加诸其上的其它动作以特殊的涵意——它们在人的需要下产生,随即陌生化为一个神秘的代号、媒介和工具;当契机成熟,又渐渐剥落这种神秘的解释,变为审美对象。我认为这可以看作四方观念作为仪式要素进入舞蹈,甚至戏曲的过程。
明清流行于东南沿海的“正音戏”有这样的开台仪式:
每日开演前,必擂三报鼓……擂鼓军,要由八名骑军作天将打扮排阵穿梭,俗称“洗台”,也称“跳天将”。
正音戏又称正字戏,是元明南戏的一支,因其用中州官话演唱而得名。正音戏分文戏和武戏,其中武戏多用节奏乐器锣鼓伴奏,明代传入粤东和闽南。
据石邮村《吴氏重修族谱》(清光绪十八年修订)中《乡傩记》记载,石邮傩始于明初宣德年间(公元1426—1435年),由十七世祖吴潮宗出宰潮州海阳县带回,与正音戏流行的陆海丰地区十分接近。相比南丰其它村落,石邮傩毫无“俚俗”之感,反而很“官气”,其中有诸多严格的规矩,如傩班一直由八人组成,绝无增减;乐器仅一锣一鼓,没有丝竹管弦。
石邮还有众村落独一无二的“参圣相”仪式,其中独特的步法被认为有通神的效力,可以将诸位傩神送回天庭。仪式在正月十七凌晨搜傩结束后进行,由大伯在河边沙地将十三个面具和傩崽按特殊位置排好,手持火把带领七人按不同方向在面具中间穿梭绕行,之后熄灭火把,迅速把面具装箱。
与正音戏“排阵穿梭”相比,二者都由八人组成,只是将演员(扮作天将)的穿梭,改为人与神(面具)之间的穿梭。
当然这只是笔者的猜测,八人可能是巧合,穿梭步法也或许另有渊源。无论参圣相或正音戏的“排阵穿梭”,仪式性仍占主要。而这种步法被戏曲吸收后(或许也存在相互影响),则变化出更复杂的形式。
容世诚先生在《潮剧扮仙戏的〈六国封相〉》一文中,曾提到《封相》里一种传统步法——穿铁索,“在全剧结束前六国将军在台上交叉穿梭走动,构成一个铁索的图案”,其文并引征福建莆田农村元霄节的“行坛舞”,说明类似铁索的步法与驱邪除煞的仪式目的密切相关:
先是大伙雀跳绕场几周(夜间则环火绕场),而后穿花行走,第一人穿第二人,第二人穿第三人,顺序交互,花样如一团团绳索。续而变成连环锁、五福星等花样。道士则一边随众雀跳穿花样;一边不断舞剑摔“苎蛇”作响,表示奉神行坛驱邪逐妖。
虽然仍有仪式目的,但其步法与“排阵穿梭”或“往返奔驰”相比,已经大大复杂和精细化,出现了铁索、连环锁、五福星等图案。仪式的“隐喻”被从单纯的身体动作中抽离,转而赋予形象的图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