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装饰,就是在事物表面加上附属的东西以使之美观。所以,装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即装饰者通过依附被装饰者来改变被装饰者的原来形态,从而美化被装饰者。装饰者所具有的这种能够美化被装饰者的性质,便是装饰性。戏剧服饰的装饰性,就是指戏剧服饰能够美化其所附着的戏剧角色及戏剧角色所在戏剧舞台的性质。
装饰性是戏剧服饰的又一个重要特征,也是戏剧服饰美学的主要内容。日本学者板仓寿郎在研究生活服饰时指出生活服饰的本质就是装扮,他说:“‘装扮’的‘装’字是从包装东西这一意义转化而成装扮之意的,这个词还具有打扮修饰之意”。其实,他的这种观念是对前人的继承和发展,弗里克·吉尔就曾说:“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不在于人穿衣服,其它动物不穿衣服,而在于人能脱掉衣服,其它动物不能做到这一点。”他还说:“其它动物虽然大多数也穿着美丽的‘衣服’,但从来不是自己装扮自己。虽然有为适应不同的气候、风土而更换‘衣服’的动物,但是为满足自己去更换衣服的,除了人以外,其它动物都不能做到这一点”。这里所说的“装扮”实际上就包含了装饰的意义,所以装饰是服饰的本质特征,也是戏剧服饰的本质特征。
人们对装饰性的研究,在专门的装饰艺术领域进行得比较充分,而在古代戏剧服饰领域却做得远远不够。中国戏剧界研究舞台美术的学者,多把精力放在京剧等现代戏剧的服饰装饰性问题上,而对古代戏剧这方面的问题却不够重视。事实上,中国古代戏剧服饰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已具有了装饰性,其与京剧等现代戏剧服饰装饰性的区别也只是在装饰的方式与程度方面有所不同而已。
戏剧服饰的装饰性,在装饰者和被装饰者两个方面都有所表现。从装饰者的角度来看,装饰性既体现为服饰的款式、质地、图纹、色彩和饰物等的部分美,又表现为服饰各个部分综合形成的整体美;从被装饰者的角度来看,装饰性既表现为角色个体的扮相美,又表现为由各个角色扮相美而构成的舞台整体美。同时,古代戏剧表演总是在一定社会历史下进行的,相应地,戏剧服饰、角色和舞台也都具有一定社会历史性,因此,戏剧服饰装饰性也总是在服饰与角色、舞台相结合的具体历史中逐步呈现出来的。
一、图纹、饰物的装饰性
在原始拟兽和拟神的角色表演中,装扮角色的服饰就已有了装饰性。人们为了模拟现实的动物和想象中的神怪,用动物皮毛、树叶或其他材料来装扮自己的身体,希望通过自己与动物或神怪的相像而达到与动物、神灵的接近或合一,并以此来祈求安全和丰收。他们在这些表演中慢慢意识到了表演本身所带来的美感,于是便把那美的瞬间刻画在岩石或生活器皿上以追求美的永驻。当今天看到这些画时,我们从中除了体验出他们对动物和神怪的宗教般的虔诚外,还可以真切地感受到他们对美的追求的执着。
在我国各地发现的古代舞蹈岩画中,许多舞者在臀部或胯下两腿间,挂有一条或两条长短粗细各有不同的尾饰,形状象是牛、马等大畜的尾巴。如内蒙古阴山岩石上有一幅舞蹈图,四个舞者垂尾并肩,手尾相牵踏歌而舞。青海大通孙家寨出土的马家窑文化彩陶盆上也有一幅集体舞图,舞蹈者分为三组,每组五人,垂尾携手,连臂踏歌而舞。另外,陕西临潼县姜寨仰韶文化遗址彩陶上的舞者也有尾饰。可见,尾饰是原始流行的人体装饰,这种装饰既是动物模拟的遗留,又包含了美饰的成分。直到汉代画像砖上,手持兵器的蚩尤也仍以尾为饰。汉代边远的西南地区少数民族也流行尾饰,许慎《说文解字》讲:“尾,微也,从到,毛在尸之后,古人或饰系尾,西南夷亦然”。《后汉书·南蛮传序》说南蛮人祖先“织绩木皮,染以草实,好五色衣服,制裁皆有尾形”。古代舞者的饰尾,是对有尾动物形象的模拟,往往与图腾崇拜有关,如《后汉书·西南夷传·哀牢传》讲:
哀牢夷者,其先有妇人名沙壹,居于牢山。尝捕鱼水中,触沉木若有感,因怀妊,十月,产子男十人。后沉木化为龙,出水上。沙壹忽闻龙语曰:“若为我生子,今悉何在?”九子见龙惊走,独小子不能去,背龙而坐,龙因舐之。其母鸟语,谓背为九,谓坐为隆,因名子曰九隆。及后长大,诸兄以九隆能为父所舐而黠,遂共推以为王。后牢山下有一夫一妇,复生十女子,九隆兄弟皆娶以为妻,后渐相滋长。种人皆刻画其身,象龙文,衣皆着尾”。
显然,哀牢人的“衣皆着尾”是对龙图腾崇拜的结果。
另外,云南沧源舞蹈岩画中的舞蹈者身上则装饰了各种各样的羽毛:有的很长,有的较短;有的插在头上,有的粘在肩上、躯干上;有的象翎子,有的似羽衣,这些都是他们在假扮动物表演时所穿的舞衣。云南开化铜鼓面部图案中也有身穿羽毛饰物的舞者形象,“羽人”们头插羽毛,背粘羽毛,翩翩起舞。
原始人舞蹈服装的尾饰和羽毛,后来便发展成专门的乐舞服饰或道具。如《周礼》说古代的乐舞就有帗舞、羽舞、皇舞、旄舞、干舞和人舞等多种。郑司农注曰:“帗舞者,全羽;羽舞者,析羽;皇舞者,以羽冒覆头上,衣饰翡翠之羽;旄舞者,牦牛之尾;干舞者,兵舞;人舞者,手舞。”除了兵舞和干舞外,羽制品和“五彩之羽”成了各种舞蹈者的重要装饰品。此外,羽毛也被汉代百戏用来装扮神仙角色,如张衡《西京赋》所描绘的女娲和洪涯都“被毛羽之襳襹”。毛羽显然是羽毛类装饰物,被用来表现女娲和洪涯的羽仙之形。再如梁朝《上云乐》中的“仙人”,也是身穿“羽衣”,舞姿十分飘逸。
模仿动物羽毛的羽衣,后来也发展成为画衣。《后汉书·舆服志》说:
上古穴居而野处,衣毛而冒皮,未有制度。后世圣人易之以丝麻,观翚翟之文,荣华之色,乃染帛以效之,始作五采,成以为服。见鸟兽有冠角嫰胡之制,遂作冠冕缨蕤,以为首饰。凡十二章。故《易》曰:“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乾坤有文,故上衣玄,下裳黄。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缋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绣,以五采章施于五色作服。
这是对冠服制度渊源的论述,指出描画作饰是古代服饰制度产生的一个方法。这种方法是原始人在生活实践中观察和模拟自然的结果。我们在看原始岩画、器皿画时,就会发现上面有许多象形符号,如动物、房子、人、太阳、神、巫师等,这些符号都与原始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他们可以把这些符号画在岩石上,也同样可以画在身体上或服装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