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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戏剧服饰程式性的横向表现

宋俊华

  中国古代戏剧服饰的程式性,不仅表现在纵向的时间形态中,而且表现在横向的空间形态中。所谓横向表现,就是指在同时代同剧种层面下,戏剧形象类型和服饰类型的对应关系。一般而言,戏剧形象类型包括两种:一是形象的单元类型即形象的年龄、性别、性格、职业、地位、情感等类型;二是形象的整体类型,即由各个单元类型综合形成的形象。同样,戏剧服饰类型也包括两种:一是服饰的单元类型即服饰的款式、质料、颜色、图纹、穿着的类型;二是服饰的整体类型即由服饰各个单元类型综合构成的服饰类型。这两组四种类型,相互交叉对应,便形成了服饰程式性的种种横向形态。下面就从形象类型和服饰类型的对应角度,考察古代戏剧服饰程式性的表现。

  从形象类型看,不同类型形象的服饰穿戴是不同的,具有比较稳定的穿戴规则。唐以前戏剧的形象类型,主要体现为剧中角色的类型。无论是动物、神灵、还是现实人物,都是剧中角色类型的表现。唐代参军戏出现了两个脚色,服饰的穿戴在脚色类型上有所体现。宋金杂剧的穿戴规则,也主要表现在不同的脚色行当都有其相应的穿戴程式。关于元明杂剧的角色穿戴,冯沅君概括出六项原则:中外有别、文武有别、贵贱有别、贫富有别、老少有别、善恶有别,这个概括是准确的。但我们认为还需要补充几条:仙凡有别、朝野有别、康恙有别、男女有别、僧道有别、神魔有别、囚犯与常人有别、居家与出行有别等。这些原则在《脉望馆钞校本古今杂剧》的“穿关”中都有很好的体现。在明清传奇和清宫大戏中,尽管服饰的名目发生了一些变化,但上述的穿戴规则仍然在戏剧表演中得到了继承(对于这些原则的运用,可参考上编各章服饰的穿戴类型)。

  从服饰类型看,不同的服饰类型对应于不同的角色形象类型。这种对应是由服饰整体类型来表现的。而整体类型的表现,则又往往是通过具体的单元类型变化来实现的。

  一 款式的程式性

  款式即服饰的外在式样,包括套装款式和部件款式两种,故戏衣款式的程式性既体现在套装款式上,又体现在部件款式上。《脉望馆钞校本古今杂剧》“穿关”有200多种服饰,也就是有200多种服饰的部件款式。它们经过不同的组合,形成了300多套套装,即300多种整体款式。每一个款式类型,都代表了戏剧的一种形象类型。另外,清代大戏《劝善金科》和《封神天榜》的服饰,也并非如齐如山所讲的那样完全因人而设,它们也是从形象类型角度设计的,故每部戏至少有几十套套装款式。

  杂剧和大戏的有些不同类型的套装之间,并不是所有部件款式都不相同,而往往只是一个部件或几个部件的款式不同。因此戏剧中某些服饰部件的款式,在戏剧服饰款式的程式性中更具有研究意义。如明代北杂剧武将的服饰(附表10),以“蟒衣曳撒、袍、项帕、直缠、褡膊、带”为体服的有23套,这些不同套装所对应的就是不同类型的武将形象。这23套套装类型间的区别,是由部件服饰即首服的不同造成的:以凤翅盔为首服者,一般是普通武将的套装;以奓檐帽为首服者,一般是统帅的套装;以万字巾为首服者,则往往是绿林武将的套装,等等。同样,清代大戏中的武将服饰(附表24、33),体服主要是扎靠,套装的区别也主要在首服的不同:帝王戴王帽,诸侯戴金貂,统帅戴帅盔,公子戴紫金冠。其实,不唯武将服饰如此,其它如文官服饰、神怪服饰、妇女服饰、庶民服饰等,也都是这样以部件服饰来区别套装类型和角色类型的。

  另外,服饰款式的程式性还表现在佩饰款式的程式性上,即戏剧形象在什么情况下佩戴什么饰物都有一定的程式。如明代戏剧中的囚犯戴小帽,清代戏剧中的囚犯则戴发网、系腰裙;明代戏剧中的角色生病时系手帕,清代戏剧中的角色生病时也扎手帕,同时系腰裙;清代的魂灵形象戴魂帕或黄纸钱,等等。这些特殊饰物的佩带,都具有一定的程式性。

  所以,古代戏剧服饰款式的程式性一般是由部件服饰的程式性产生,而以套装服饰的程式性表现出来的。

  二 颜色的程式性

  颜色的程式性,是指指演员或脚色扮演舞台角色时在服饰颜色上所遵循的规则。这种规则表现为戏剧服饰的每种颜色以及颜色间的搭配,都和角色的特定类型建立了稳定的联系。

  唐代参军戏的参军脚色穿绿色衣服,其服色是具有程式性的。从宋金杂剧零星的“做场”记载和带色彩的戏剧文物图像中,我们可以知道宋金杂剧中各脚色的服饰颜色也是具有程式性的。如装孤一般穿红色宽袖长袍,副末、副净多穿黄或白色衫。

  明代杂剧的服饰颜色,从《脉钞本》“穿关”中的记载来看,共有红、绿、青、白、黄、蓝、黑、茶褐等颜色(附表8)。这些颜色分属于不同的服饰组件和穿戴角色,形成了角色穿戴的不同类型。如同样穿袍,刘备、唐元帅、秦王、黄巢、萧王等王侯穿黄袍;关羽、孟良、邳仝等忠勇将领穿红袍;张飞、张苞、姚期、焦赞、刘德然、李逵等性格暴躁的武将则穿皂袍。另外,同样穿襕,公侯伯或尚书级的世俗高官、状元以及福神、伽蓝神等穿红襕,而厕神、判官、龟鳖使者等低级神官则穿绿襕。同样戴鬼头,不同方向的鬼,分别戴赤、青、白、黄、黑色的鬼头。

  清代大戏剧本的穿戴提示,很少注明人物服饰的颜色。《劝善金科》中所注明的颜色主要有金色、黑色、红色、白色、蓝色、青色共六种。金色主要用于金貂。金貂是指金质地或镀金的相貂,颜色为金黄色,主要为高级文武官吏所戴,如李希烈、韩游环、戴休颜等所戴,也包括董卓魂所戴。黑色也主要用于貂。黑貂主要是神仙赵帅、雨师及安禄山魂、江允魂所戴。红色的运用有多种:用于朱雀冠表示朱雀方位;用于红发,表示火神的特征;用于神仙盔帽上的扎红,表示神仙;用于披红,表示结婚等典礼的喜庆,如新郎、六局人、傧相的披红。白色主要用于黑白二色幞头,为地界官所戴,表示阴阳;用于白虎冠,表示白虎方位;青色主要用于青龙冠,表示青龙方位。蓝色主要用于蓝衫,为傧相所穿。

  总之,戏剧服饰的颜色与戏剧角色类型的对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即阶级有别、性格有别、方位有别、风俗有别等。戏剧服饰颜色的程式性,是古代戏剧服饰程式性的具体要求,也是中国冠服文化及颜色文化的集中反映。

  三 质料、图纹的程式性

  质料的程式性,就是指演员或脚色扮演舞台角色时在服饰质料上所遵循的穿戴规则。这种规则表现为戏剧服饰的质料类型和特定的角色类型具有稳定的联系。原始的拟兽表演中,演出服饰用动物皮毛,汉代扮演“戏凤”,以鸟首彩羽作为装饰。这种以动物皮毛为质地的服饰,对成功地扮演鸟兽角色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唐以前参军戏中的参军有时穿“黄绢单衣”。绢衣在当时是贱服,主要为庶民或囚犯所服。参军穿黄绢衣,自然与其身分“卑贱”相关。这种服饰设计虽只是一个偶然事例,但其因人设质的观念无疑对戏剧服饰质料程式性的形成具有促进作用。

  从《脉钞本》“穿关”来看,明代北杂剧服饰所用的质料有金、铁、角、毡、皮、绢、纱、布等数种,与它们对应的服饰有幞头、冠、帽、盔、巾、靠、袄、裤、直身、袜等。这些服饰质料,在区别角色类型上有的已形成了一定的程式,例如“皮”质料多用于“番人”形象,如番胡穿“皮袄”,系“皮条茄袋”。另外,“皮”质料也多用于滑稽形象,如戴“皮奓檐帽”的统帅、戴“皮盔”的普通将领和戴“皮碗子盔”的卒子等均由净脚扮演,他们往往武艺平平、贪生怕死而又滑稽可笑;又如,“毡帽”、“纱包头”和“布衣”多用于卒子、农民、商人、乞丐之流的“贫贱”者。

  清代宫廷大戏《劝善金科》中服饰质料主要有布、棕、金、毡、丝、屯绢、虎皮、草、玉、纱、角、银等,涉及的服饰名目主要有袖、帽、带、道袍、卒褂等。大多数质料在使用时都形成了一定的程式,如虎皮卒褂多用于鬼使,草帽圈多用于渔夫、樵夫,屯绢道袍则多用于院子等等。

  图纹的程式性,是指指演员或脚色扮演舞台角色时在服饰图纹上所遵循的穿戴规则。如明杂剧中的蟒纹多用于地位较高的将领,清代戏剧中的蟒纹也多用于仙凡两界的高级文武官员;补子图案多用于官员;凤纹图案多用于女性;鹤纹图案多用于道士、隐士;补纳图纹多用于贫贱落魄之人等等,这些都是服饰图纹程式性的表现。

来源:中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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