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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杂剧服饰与舞蹈服饰的关系

宋俊华

  杂剧之名为杂剧,关键是“杂”。

  一方面,杂剧的“杂”,表现为杂剧构成因素的“杂”,它是音乐、演唱、说白、舞蹈、服饰等各种艺术的融合。北宋时期,杂剧虽以滑稽说白为主,但也开始夹杂舞蹈的表演,如杂剧的“引戏”就是由舞蹈“引舞”发展而来的,其舞姿在文物形象中保留很多,表现了杂剧与舞蹈联姻的趋势;南宋杂剧大量融入音乐表演,周密《武林旧事》所载“官本杂剧段数”280本里,多数配有曲调名称。据王国维统计,其中配以大曲的103个,配以法曲的4个,配以诸宫调的2个,配以宋代词调的30个,配以金元曲调的9个,配以其他曲调的还有一些。配曲剧目共计有150多个。自古以来,歌与舞往往密不可分,故宋杂剧既配有音乐,就应当有舞蹈的成分。只是目前这方面资料缺乏,我们还无法确证。承继宋金杂剧而来的元明杂剧,在剧本中经常有“舞科”的提示,表明舞蹈已是元明杂剧的重要因素,它同音乐、说白、服饰等因素一样,已成为塑造杂剧角色形象的重要手段。

  另一方面,杂剧的“杂”,表现为杂剧表演的“杂”。杂剧表演经常夹杂在杂技、舞蹈、魔术等非戏剧性的表演之中。宋金杂剧的艳段、正杂剧、杂扮三段的演出结构是“杂”的,宋金杂剧和百戏技艺的同台交叉表演,也是杂的。吴自牧《梦粱录》卷三“宰执亲王南班百官入内上寿赐宴”条记载,杂剧是和歌唱、百戏、队舞、奏乐等按盏酒顺序,轮流表演的。元明杂剧虽较宋金杂剧有所发展,但“杂”依然是其表演的显著特征。

  正是杂剧的这种“杂”,促使了杂剧与其他艺术尤其是和舞蹈艺术的相互影响。元代舞蹈包括民间舞、宗教舞和宫廷舞三大类,它们都对杂剧舞蹈产生过影响。元代宫廷在祭祀、朝会及宴会时都有各种舞蹈表演,尤以队舞最为隆重。据《元史·礼乐志》记载,元代宫廷队舞主要有四个:元旦所用的《乐音王队》、皇帝诞辰日所用的《寿星队》、朝会时用的《礼乐队》、宴享及祭祀用的《说法队》。每种队舞一般有十队,除了第一、七两队的引队、乐队由礼官、乐工组成外,其它八队舞队都分别由男、女舞蹈演员构成。舞队演员服饰与道具都是根据所扮演的角色特征而精心设计的,具有独特的风格和色彩(见附表4)。

  元代宫廷的队舞表演和杂剧表演都由教坊司承应,故队舞和杂剧在演出服饰上必然会相互影响。元代队舞服饰名目约有70种,如下表:

  

  其中有12种与《元刊杂剧三十种》所记载的服饰名目完全相同,它们是:展脚幞头、平天冠、黑纱帽、紫袍、黄袍、金甲、红袍、绿衣、绣衣、锦袍、玉带、皂绦等,约占队舞服饰名目的17%。另外,元代文物中的杂剧服饰也有数种与宫廷队舞服饰相同。考虑到元刊杂剧和杂剧文物的散失情况,元代的杂剧服饰与宫廷队舞服饰名目相同的数量应该还要多些,说明杂剧服饰与舞蹈服饰之间是有一定影响的。

  元杂剧与队舞在服饰上的相互影响,不仅表现为有相同的服饰名目,而且表现在它们服饰都具有扮演角色的功能。例如《乐音王队》第二队先是妇女十人戴展脚幞头,穿紫袍,扮演官员;接着妇女一人戴唐帽,穿黄袍扮演帝王,所用服饰明显具有装扮角色的功能。元代四种宫廷队舞中,装扮的角色有帝王、官员、神仙、僧佛、菩萨、龙王和动物等,这些角色扮演与杂剧角色扮演十分相似的,在服饰上必然也有相似之处。

  不惟元杂剧服饰与舞蹈服饰有密切联系,明代杂剧服饰也是如此。明代有些杂剧服饰名目就直接来自舞蹈服饰,如如意冠、万字巾、褡膊、唐巾、包巾等。《明史·舆服志三》:“永乐间……奏《天命有德之舞》引舞二人,青幪纱如意冠,红生绢锦领中单,红生绢大袖袍”。明俞汝楫《礼部志稿》卷二十八:“洪武三年定,乐艺冠青万字顶巾,系红绿褡膊。”《明史·舆服志》“永乐间,定殿内侑食乐。奏《平定天下之舞》,引舞、乐工,皆青罗包巾,青、红、绿、玉色罗销金胸背袄子,浑金铜带,红罗褡膊,云头皂鞾,青绿罗销金包臀。舞人服色加之。……奏《表正万邦之舞》,引舞二人,青罗包巾,红罗销金项帕,红生绢锦领中单,红生绢销金通袖袄子,青线绦铜带,织锦臂鞲,云头皂鞾,各色销金包臀,红绢褡膊。舞人、乐工服色,与引舞同”。另外,《明史·舆服志》还规定唐巾为女乐之服。这些服饰在杂剧中与在舞蹈中用法是有所不同的,在明杂剧中,如意冠主要为福星、禄星、文曲星等星神及乾天大仙、琼真大仙等道教仙人所戴;万字巾主要为绿林武将所戴,包巾、褡膊为武士所用,唐巾则为士人所戴,而在舞蹈中,这些服饰则是舞者的一般常服。

  总之,元明杂剧服饰与舞蹈服饰是相互关联、彼此影响的。虽然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的具体情形今天我们还不能够十分明瞭,但其名目、功能的相似足以显示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

  对于元代的杂剧服饰,我们只能从杂剧剧本的曲白、提示以及元代杂剧文物图像中见到,而对于明代杂剧的服饰,除了剧本曲白、提示外,还有《脉钞本》“穿关”这样比较系统的资料记载。对比元明杂剧服饰名目及其用法,我们可以得出四点结论:

  1.有些元杂剧服饰名目在明杂剧中仍被沿用且用法相同或相似,如乌纱帽、袄子、锦袍、铁幞头、衫子、战袍、展脚幞头等,表现了明杂剧服饰对某些有生命力的元杂剧服饰的合理继承。

  2.有些元杂剧服饰名目在明杂剧服饰中业已消失,如在元杂剧中专用于帝王的衮龙衣、平天冠这两种服饰,到了明代《脉钞本》“穿关”中已经见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诸侯王的服饰。这说明明代宫廷对杂剧演出中帝王戏及帝王服饰还是有所限制的。

  3.明代杂剧与元代杂剧有些服饰名目不同但用法相同或相似,如元明杂剧剧本中的武将都是穿铠着甲,但在明代《脉钞本》“穿关”中除了极少数武将真正穿铠甲外,大多数武将穿的是“曳撒”或“贴里”等宦官服饰。这说明明代杂剧在剧本创作时习惯地继承了元杂剧的服饰名目,而在具体演出时则对元杂剧服饰进行了合乎现实的改造。

  4.尽管明代杂剧服饰较元代杂剧服饰已有了不少变化,但二者还是有着共同性:一是都来自生活常服并受舞蹈服饰影响;二是都与杂剧角色类型相对应,具有很强的类型性。这些表明了元明杂剧服饰一方面不断地吸收了生活服饰和舞蹈服饰,一方面又在不断地对它们进行改造,正在向完全的程式化迈进。

来源:中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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