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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琵琶记》主题思想摭谈

毛小曼

  《琵琶记》是古代戏剧史上一部深刻而全面地反映伦理道德及其内在矛盾的作品。作为第一部由文人独立创作的南戏作品,《琵琶记》一方面深刻地展示了传统知识分子在伦理纲常与个体情感的夹缝中身不由己、困惑矛盾的精神世界,因而在明清文人接受群体中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和共鸣;另一方面又细致地再现了中国传统的家庭伦理生活场景,歌颂和弘扬了人伦关系中的真善美以及人类善良淳朴、勤劳任怨的高尚品质,因而具有了感动和征服人心的艺术魅力。《琵琶记》能够在众多民间南戏中脱颖而出并在明清两代广泛流传,是与其主题思想中的上述两方面因素紧密相关的。

  作者高明提出的“不关风化体,纵好也徒然”的戏剧教化说和“论传奇,乐人易,动人难”的创作审美原则,成为后世戏剧批评中的核心理论命题,影响和指导着明清两代的戏剧创作实践。或有人从中体会到戏剧对于教化人心的强大力量,因而突出发扬了其伦理教化观,从而使传奇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戏剧艺术的本质,沦为政治说教的工具;或有的剧作家从中学会了以情动人、以情揆理的创作方法,通过感性的表现手法将伦理道德教化审美化和艺术化,因而使传奇具有了中国民族特色的艺术内涵和特征。无论是学《琵琶》之失者抑或得其精髓者,都是对《琵琶记》戏剧艺术精神的延伸和拓展。

  一、诸说略议——《琵琶记》多元主题集览

  从接受美学的角度来说,一部文学作品主题思想的呈现,应该由作者、作品和接受者三者共同完成。不同时期接受者的审美价值观、所持评价标准的变化,都会造成对作品主题思想的解读歧义。如同鲁迅论及《红楼梦》时道:“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一部优秀的经典剧作必定因其丰富的思想内涵而提供给接受者不同的审美体验和艺术感悟。《琵琶记》也是如此。

  明清时期,《琵琶记》有关风化的创作主旨曾得到了从上至下各社会阶层的普遍认可和推崇,甚至为它赢得了“曲祖”的称誉。而在现代学术视野中,《琵琶记》却因此被排挤出一流作品之外,甚至一度被打入艺术殿堂的最底层。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在学术界摆脱了政治思想和意识形态的阴霾,寻求学术独立、回归学术理性的学术氛围下,对《琵琶记》主题思想的解读才呈现出百家争鸣、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态势。对《琵琶记》复杂思想内涵的探讨成为古代戏剧史研究的一个热门课题。在笔者所见的近几十年来的《琵琶记》研究成果中,与《琵琶记》主题思想有关的约占总数的7成以上。归纳前贤所论,大体可见以下几种视角和结论:

  一种观点认为,《琵琶记》深刻揭露了封建社会制度(包括官僚制度、科举制度、婚姻制度)和封建道德思想给人民生活造成的苦难,是一部具有人民性的现实主义作品:与此观点相反的是,有学者认为《琵琶记》的主题思想是“教忠教孝”,总的倾向是为封建道德服务的。显然,这两种观点是在社会学视角下对《琵琶记》的主题做出的非此即彼的评价,它们是上个世纪50年代那场《琵琶记》大讨论中最有代表性的两种观点。时至今日,它们虽因各自立场的片面和极端失去了现实意义,但我们仍能从当下的学术观点中找到它们影响的痕迹。

  一种观点在分析了元代历史背景、社会文化、文人生存境况、文学创作规律以及作者高明的人生经历和思想演变轨迹后,指出《琵琶记》的主题思想是为文人立言写心。这是对古代文艺理论中“知人论世”说和“发愤著书”说在新的社会学视野中的发挥,也是学术界较为普遍的观点和研究视角。问题在于,上述因素与《琵琶记》主题思想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它们可以作为解释《琵琶记》的主题面貌何以如此的背景,而不能说明《琵琶记》的主题必定如此的原因。

  一种观点是尝试从创作心理的角度来探讨《琵琶记》的主题呈现。或认为作者借《琵琶记》揭示了在传统道德文化的压抑下,人的自然愿望的破灭与个体意志的沉沦;或认为《琵琶记》反映了作者皈依道德和提倡情欲的双重心理意象;或认为《琵琶记》对封建社会的揭露和批判是作者的启蒙主义思想的表现,等等。这一研究方法带有西方文艺理论中人性论的内涵和色彩,为《琵琶记》研究拓展开了视野和角度,但是用来解释《琵琶记》复杂的主题思想难免有些以偏概全。我们认为,高明作为一个亲炙儒家教养的传统知识分子,即使在作品中寄予了他对人生意义和个人价值的思考,对人生目标和出路的探求,其结果也必定不会超越儒家伦理道德的规范和框架。在古代思想领域,直到明代李贽“童心”说的提出才真正将个体性和人性作为文艺创作的原动力。因此,以创作心理为切入点不失为《琵琶记》主题研究的一个新视角,但能否在过滤掉传统文化背景和社会历史条件的前提下,深刻揭示出其主题蕴意而不流于空泛和主观,也是值得研究者们反思和警醒的问题。

  一种观点认为《琵琶记》描写了一幕伦理悲剧。笔者以为,这是最为贴近《琵琶记》主题思想的看法。从总体来看,《琵琶记》描写了父与子、夫与妻、婆与媳、翁与婿、新妇与旧妇等种种伦理关系中每个人的不同悲剧命运,它们交织成网,又以渴望做孝子的蔡伯喈,对双亲生不能养、死不能葬以致担上不孝罪名的人生悲剧为主,而且,将悲剧的根源从民间文艺中个人道德品质的败坏,推广到了封建制度的罪恶和伦理纲常的矛盾中来。这正是作者以儒士文人的眼界和修养对民间文艺改编、深化、提升的结果。对于《琵琶记》是否悲剧,现代研究者多达成了这样的共识,即不能照搬西方的悲剧理论来诠释中国古代的戏剧作品,而应从中西方共具的悲剧精神来观照。《琵琶记》尽管以“大团圆”为结,但它总体上仍是一出悲剧,“大团圆”体现了中国民众的传统审美心理。

  二、情理交融——《琵琶记》伦理主题申论

  《琵琶记》的主题思想是以伦理道德为主导的。作者高明在开篇自述立言大意:

  秋灯明翠幕,夜案览芸编。今来古往,其间故事几多般。少甚佳人才子,也有神仙幽怪,琐碎不堪观。正是:不关风化体,纵好也徒然。论传奇,乐人易,动人难。知音君子,这般另作眼儿看。休论插科打诨,也不寻宫数调,只看子孝与妻贤。骅骝方独步,万马敢争先。

  所谓“不关风化体,纵好也徒然”,是其创作宣言,即戏剧要具有教化人心的功能,既然要为孝子、贤妻作“行状”,作品意图必定以宣扬伦理道德为旨归;所谓“乐人易、动人难”,是高明的创作审美原则,作品只有具有了打动人心、催人泪下的情感穿透力和艺术感染力,才能使伦理教化深入人心,为更好的实现主题服务。应该说,《琵琶记》的创作贯穿和实现了这一创作意图。

  《琵琶记》的剧情从第一出《副末开场》的家门大意可大概得知:

  赵女姿容,蔡邕文业,两月夫妻。奈何朝廷黄榜,遍招贤士;高堂严命,强赴春闱。一举鳌头,再婚牛氏,利绾名牵竟不归。饥荒岁,双亲俱丧,此际实堪悲。堪悲赵女支持,剪下香云送舅姑。罗裙包土,筑成坟墓;琵琶写怨,竟往京畿。孝矣伯喈,贤哉牛氏,书馆相逢最惨凄。重庐墓,一夫二妇,旌表耀门闾。

  由此可知,“孝”是《琵琶记》伦理主题的核心范畴。《琵琶记》对传统伦理文化的反映是以“孝”为基点而推衍出来的,涉及到了君臣、父子、夫妇、婆媳、妻妾、朋友等诸多伦理关系,几乎涵盖了古代社会伦理道德的各个范畴。《琵琶记》是一部在反映伦理道德的广度和深度上远远超出其时代的戏剧作品。

  中国传统社会是伦理社会。血缘家族是组成伦理社会的基本单位。作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核心的“孝”就是由家族观念衍生出来的。孔子曰:“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与!”孟子云:“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孝”从本质来讲,本是人之初亲亲爱老的一片真心和童心。儒家先哲们将其纳入到伦理道德规范的框架之中,使其成为最具普遍性的伦理模式和最高的道德价值标准。因此,“孝”也成为判断个人道德品质高下的标尺:孝顺长辈是天经地义,而不孝乃是不容姑息的罪恶。同时,“孝”也是其它伦理道德范畴的基础。蔡元培《中国伦理学史》释“孝”为:“人之令德为仁,仁之基本为爱。爱之源泉,在亲子之间。而尤以爱亲之情之发于孩提者为最早。故孔予以孝统摄诸行。言其常,曰养,曰敬,曰谕父母于道,于其没也,曰,善继志述事;言其变,曰,几谏,于其没也,曰干蛊。夫至以继志述事为孝,则一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事,皆得统摄于其中矣。故曰:孝者,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是亦由家长制度而演成伦理学说之一证也。”中国宗法社会的社会结构是家国同构,国是家的扩大,因此由“孝”亲又必然衍生出“忠”君,忠、孝并列,成为封建社会最根本的道德观念。《礼记·祭统》曰:“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亲,其本一也。”而以忠孝为核心的道德系统化便是五伦和三纲五常。孟子曰“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是为五伦,它将血缘与政治杂糅起来。汉代董仲舒按照他的大道“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所谓三纲,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所谓五常,即“仁、义、礼、智、信”。董仲舒以此确立了君权、父权、夫权的统治地位,把封建等级制度、政治秩序神圣化为宇宙的根本法则。这样,血缘家族本位的伦理关系和道德内涵就被教条化、绝对化了,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的政治工具。

  基于这一道德价值体系,《琵琶记》将“孝”作为其伦理主题的核心以展开剧情,塑造人物。蔡伯喈和赵五娘都是“孝”的化身和代表。但他们所践行的孝道却分属于“孝”的不同层面。蔡伯喈作为一个深受礼教熏陶的儒士,他所践行的是在封建伦理纲常规定下,忠君从父的孝道;而赵五娘作为一个普通民妇,她所践行的主要是家庭伦理道德观念下,尊亲爱老的孝道。这是由他们的社会身份和责任归属所决定的。《琵琶记》正是通过歌颂和赞扬“全忠全孝”的蔡伯喈和“有贞有烈”的赵五娘来达到伦理教化的目的。作者高明作为亲炙儒家教养并有为官经历的文人士大夫,在目睹了元代异族统治下礼崩乐坏,纲常伦理失落等社会状况后,希图用戏剧这种人们喜闻乐见的艺术样式来宣传伦理道德,借以恢复和重建儒家的道德规范和社会秩序,是自然而然的。《琵琶记》因而得到了包括明初皇帝朱元璋在内的上层文化阶层的推崇,成为伦理教化的经典剧作。

  徐朔方认为:“在以儒家学说为中心的传统文化的浸润下,伦理道德在中国文学中受到优先的考虑。它几乎笼盖一切作品,但却从未在一个优秀的作品中成为主导。以它为主导的作品,差不多只能以它们的失败作为鉴戒才偶尔被人提及。《琵琶记》是以伦理道德为主导而获得成功,受到重视,而又由于它的深刻内在矛盾而引起争论的独一无二的作品。”《琵琶记》的杰出之处,也在于高明并未单纯从伦理纲常出发来图解情感、指派人物,而是通过对蔡伯喈和赵五娘悲剧人生的描写寄予了深沉的人生感悟,反映出对伦理纲常体系的深切思考,表现了对真善美等道德情操的朴素追求。对礼教纲常的奉守、伦理道德的皈依以及对个体情感在内外错位的生存环境中困顿、挣扎乃至丧失这一状态的反思,从两个方面构成了《琵琶记》复杂而丰富的主题内涵。

  蔡伯喈是作者寄托和表现其创作意图的焦点人物。《琵琶记》是以“全忠全孝”来标榜蔡伯喈的。从表面来看,蔡伯喈的确是一个忠孝两全的道德践行者。他出仕为官,为君解忧,可谓是忠:他既顺从了父命,又常将甘旨挂念于心间,可谓是孝。但从深层来看,蔡伯喈却是一个生活在伦理纲常夹缝中的悲剧人物。在蔡伯喈身上体现了忠与孝的道德价值取向的矛盾、出与处的人生态度的矛盾以及富贵易妻与安守贫贱的道德操守的矛盾等。对这些矛盾的呈现和揭示,既建筑在作者个人的人生体验之上,又融入了其对儒士文人的人生理想、道德情操、生命价值等问题的深刻思考。因此,蔡伯喈这一人物形象兼具了特定的时代精神和传统文化内涵的双重蕴意。

  蔡伯喈是被“三不从”逐渐推入到忠孝两难境地的。如果说第一次的黄榜招贤,蔡伯喈尚能“以亲老为辞”(第四出)。而“辞试”却是他作为孝子在父纲面前一次注定失败的行动,当蔡公说出一篇“大孝”的煌煌之论时,他只能唯唯诺诺道:“爹爹说得自是”(第四出);在赵五娘埋怨他一心只想着功名时,他只能苦叹着“欲尽子情,难拒亲命”(第五出),他那点奉亲的孝心在父亲的“大孝”面前是如此不堪一击的。自蔡伯喈一战鳌头、得中状元开始,他就真正被纳入到君纲的体系之内了。身为人臣的蔡伯喈,在“辞官不从”、“辞婚不从”的双重打击下,面对越来越强大的皇权宦势,面对功名利禄的天罗地网,他那点“甘守清贫,力行孝道”(第四出)的愿望,他那点保持自我的意志都被慢慢地消磨殆尽了,我们从他皇宫殿前的无奈哭诉,从他豪门深院里的掩饰躲藏,从他宦途生活的战战兢兢,都不难体会出蔡伯喈软弱屈从的外表下,发自他灵魂深处的哀鸣与悲泣。而他的退缩、忍让,最后换来的却是父母双亡的噩耗,这怎能不让他撕心裂肺、扪厥在地?在蔡伯喈的身上,封建伦理纲常充分显示出了它内在的矛盾和虚伪的本性。《琵琶记》通过“三不从”的情节安排和蔡伯喈的人生遭遇,深刻揭示出传统知识分子在封建伦理纲常压制下的傀儡人生和悲剧命运。蔡伯喈的这种人生境遇在封建社会里具有着普遍的代表性。剧中代表皇帝立场的黄门官曾言:“大丈夫当万里封侯,肯守着故园空老?毕竟事君事亲一般道,人生怎全忠和孝?却不见母死王陵归汉朝。”(第十五出)所谓的事君尽忠,实际上是建筑在无数的儒士文人乃至他们家庭的血泪苦痛和悲剧命运之上。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作者对封建伦理纲常价值体系的置疑和深切思考。

  从蔡伯喈的人生道路和选择,我们还不难看出作者在这一人物形象上寄寓的人生体验和生命感悟。在异族统治下的元代社会,怀着一腔“欲挽银河水,好与苍生洗汗颜”的热情投身宦途的高明,终于在无所可为、历尽仕途坎坷之后,认识到“前辈谓士子抱腹笥,起乡里,达朝廷,取爵位如拾地芥,其荣至矣;殊知为忧息之始乎!余昔卑其言,于今乃信。”在经过十多年的奔波后,终于弃官归隐。《琵琶记》正作于他归隐后旅寓鄞之栎社时。徐渭《南词叙录》认为,高明是“惜伯喈之被谤”,有感于民间戏文《赵贞女》对蔡伯喈的丑化,因此改编此戏,将蔡伯喈标榜成一个“全忠全孝”之人,以为其雪冤。此说不无道理。但我们认为,高明所以选择这一故事题材,应当还与他对历史人物蔡邕的命运遭际的同情和情感共鸣有关。据《后汉书·蔡邕列传》,蔡邕以孝著称当世。曾拒桓帝征诏,隐居乡里。后出为官,又屡受抑挫,流亡于吴。终因才高名重,被董卓强官。后卓败,他受累系狱,终死狱中。可以说,蔡邕、高明等人的坎坷遭遇,为作为艺术形象的蔡伯喈积淀了文化心理和思想精神基础。

  基于此,也就不难理解,蔡伯喈何以会在“风云太平日”的“文明之盛世”选择“尽心甘旨”,而将“功名富贵,付之天也”(第二出),表示出“人爵不如天爵贵,功名争似孝名高”(第四出)、“终不然为着一领蓝袍,却落后了戏彩斑衣”(第四出)的退守态度;在除为议郎、官居清要之际,不知感激皇恩,反而发出“好似和针吞却线,刺人肠肚系人心”(第十二出)的哀叹;在紫袍加身、奉为栋梁之时,竟会有“我穿的是紫罗襕,倒拘束得我不自在;我穿的是皂朝靴,怎敢去胡踹?你道我有吃的呵,我口里吃几口慌张张要办事的忙茶饭,手里拿着个战兢兢怕犯法的愁酒杯。倒不如严子陵登钓台,怎做得扬子云阁上灾?似我这般样为官呵,只管待漏随朝,可不误了秋月春花也?干碌碌头又早白”(第二十九出)的感怀。在忠与孝之间,蔡伯喈主动地选择舍忠而取孝,正是源自于高明对现实政治和皇权的失望与愤懑。“高则诚仕宦之终结,是蔡伯喈思想行为的起点。”

  尽管如此,高明并未将蔡伯喈写成一个陈抟或陶渊明似的人物,其内在原因,恐怕还是与高明的入世思想和道德教化的创作初衷有关的。元代后期儒家伦理文化的回归和复兴,必然会吸引相当一部分知识分子重回儒家政统的怀抱,早年的高明正是其中一份子。如前所述,寄托了高明人生体验和价值理想的蔡伯喈对忠是排斥的,忠是伦理纲常强加在他身上的一份责任和义务。在蔡伯喈的价值观念中,与孝对立的并非忠,而是建功立业的个人价值实现。将人生理想和目标诉诸于修、齐、治、平,几乎是每一个儒家传统知识分子与生俱来的秉性。在封建时代里,科举功名是它的代名词。比如,蔡伯喈第一次出场的表白:

  【瑞鹤仙】十载亲灯火,论高才绝学,休夸班马,风云太平日,正骅骝欲骋,鱼龙将化。沉吟一和,怎离双亲膝下?且尽心甘旨,功名富贵,付之天也。

  【鹧鸪天】宋玉多才未足称,子云识字浪传名。奎光已透三千丈,风力行看九万程。经世手,济时英,玉堂金马岂难登?要将莱彩欢亲意,且戴儒冠尽子情。【白】蔡邕沈酣六籍,贯串百家。自礼乐名物,以及诗赋词章,皆能穷其妙;由阴阳星历,以至声音书数,靡不得其精,抱经济之奇才,当文明之盛世。幼而学,壮而行,虽望青云之万里;入则孝,出则弟,怎离白发之双亲?到不如尽菽水之欢,甘齑盐之分。

  这里,我们看到的不是蔡伯喈在尽忠还是完孝之间的抉择,而是内心深处对建功立业的渴望与家庭责任道义之间取舍的矛盾。我们或许可以认为,正是有了这种渴望青云的潜意识,蔡伯喈才会在蔡公一番常识性的“大孝”论面前轻易败下阵来,才会在杏林春宴时不自觉地流露出“青云路通,一举能高中,三千水击飞冲。又何必扶桑挂弓?也强如剑倚在崆峒”(第九出)的自负与骄傲。《琵琶记》描写了蔡伯喈这一人生理想的实现,同时也展现了它的破灭。因为,当一个儒生士子的人生被纳入到伦理纲常的价值体系中时,他的这点自我价值和理想不过是被统治者利用来实现统治的诱饵和工具罢了。于是,我们看到,蔡伯喈在丹陛前恳求“乡郡望安置”以“忠心孝意,得全美”(第十五出)会被无情地驳回,而他的高官厚禄、娇妻美誊也必须以蔡家的家破人亡为代价。因此,当功成名就的蔡伯喈在对自己的人生道路进行沉重反思和深深忏悔时说出:

  【解三酲】叹双亲把儿指望,教儿读古圣文章.比我会读书的倒把亲撇漾,少甚么不识字的到得终养。书,我只为你其中自有黄金屋,却教我撇却椿庭萱草堂。还思想,毕竟是文章误我,我误爹娘。

  【前腔】比似我做个亏心台馆客,到不如守义终身田舍郎。《白头吟》记得不曾忘,绿鬓妇何故在他方?书,我只为你其中有女颜如玉,反教我撇却糟糠妻下堂。还思想,毕竟是文章误我,我误妻房。(第三十六出)

  将导致自己撇亲弃妇的行为动因最终归结到“文章”,实际正是对自己儒生士子的社会身份和建功立业的人生选择的怀疑和否定。这与蔡伯喈刚出场时的自信是多么大的反差。

  高明通过蔡伯喈的悲剧人生,讲述了这样一个客观事实,作为一个儒生士子,无论是在屈从伦理纲常,按照“全忠全孝”的目标来做人方面,还是在自我价值实现的层面上,他都不可能找到安身立命的出路。这或许并非出于高明的主动认知,但它也反映了高明在社会变革和时代思潮的动荡变迁中,在个人人生道路的沉浮跌宕中,对他所遵从和安身立命的道德价值体系的思考。这思考是清晰的,从高明为蔡伯喈设计的,对忠孝、出处、荣华富贵和安贫乐道之间取舍的人生态度,不难看出其对传统知识分子“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的修身理想和“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的独立品格的认同和追求;这思考又是模糊的,无论是蔡伯喈在父权、君权面前的退缩、屈从,还是最后一夫二妇、一门旌表的大团圆结局,都说明高明始终都无法超越了他的身份、时代的统治思想和道德价值观念。通过在清醒与无奈、服从与破灭的人生夹缝中挣扎的蔡伯喈形象,高明赋予了《琵琶记》多么复杂而又深刻的主题内涵。

  在伦理纲常面前,一个儒生士子的道德操守和个人意愿还能有多少保留?《琵琶记》通过改写负心婚变的情节回答了这一问题。中国传统社会中男外女内的家庭模式,使得在普通家庭中,往往是由女性来担当实际的孝亲行为。女性对父母家庭的操持照顾,给奋斗在外的男性一个安全的后盾和保障。只要当她们的丈夫在功成名就、高官厚禄之时,能记得她们的付出,懂得感恩,将一顶顶凤冠霞帔披戴在她们的头上、身上,或者在纳宠欢新之时,保住她们的正妻之位。那么,这种家庭婚姻关系就是最为稳定,最受伦理道德保护和认可的。基于此,社会道德观念一方面严格地约束、控制女性的行为,另一方面也对男性在婚姻关系上有所规范,比如,除非女子犯有“七出”中的某一条,丈夫才能出妻。否则,富贵易妻是不被鼓励甚至是被谴责的。从民间观念来讲,如果女性的孝奉双亲、勤劳持家最后换来被发迹丈夫抛弃的结局,更是会引起人神共愤,必然会假天之力给这样的行为一个罪有应得的报应。

  《琵琶记》的前身《赵贞女》就是讲述了蔡伯喈在富贵之后,不但不知感激,反而加害赵贞女,终被暴雷震死的故事。黄仕忠认为:“《赵贞女》中这种被负已不再是个体的相负,是蔡伯喈对社会道德的公然蔑视和对抗,他所受到的报应,不是赵五娘个体的报复,而是道德天理的谴责。从个体走向社会,从个人的忘恩负义,走向对伦常道德的对抗,社会的伦常道德成为‘负心’结构中的最重要的内涵。”那么,《琵琶记》将这种负心婚变的悲剧结尾改写成富贵不忘妻、一夫二妻的大团圆结局,一方面是对赵五娘忍辱负重、独立奉亲的贞烈行为,以及其中所蕴含的道德情感的真善美进行歌颂和弘扬,善有善报,符合了中国传统的文化审美心理:另一方面,则更进一步地展示出作为个人的蔡伯喈被伦理纲常玩弄于股掌之上的悲哀。正如作者借张大公之口说出:“休恁地哭,且逆来顺受么。抑情就理通今古。”(第四十出)

  “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曾被作为赞扬古代士子保持独立之品格与修身之理想的典范而流传久远。这一修身准则在宋代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宋代的负心婚变作为一种社会现象,首先是科举制度大开方便之门,儒士文人总体地位的提高,因此,借助婚姻手段攀附权贵,以图安逸和腾达成为儒生士子趋之若鹜的普遍行为;其次,它在一定程度上,与上层阶级鼓励和怂恿不无关系。宋真宗赵恒《励学篇》曾言:“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锺粟。安居不用架高楼,书中自有黄金屋。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鼓励读书人将科举功名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手段而非实现修、齐、治、平的途径,同时,榜下脔婿也成为达官权贵拉拢新贵、巩固势力的惯用手段。这一切都考验着儒士文人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操守。因此,尽管宋代不乏有傲视富贵、独守人格之文士,但大部分的儒生士子就此沦落也是不争的事实。宋代民间文学中谴责负心婚变题材的骤然增多,正是对当时寒门士子一朝发迹、富贵负心的社会现实的反映。

  这一状况,随着元代异族统治下的治国思想和民族政策,汉族文人的地位下落而所有改变。这也是《琵琶记》等一系列以改负心为团圆的文艺作品诞生的时代基础。但《琵琶记》对蔡伯喈形象的改写,不仅受时代风气之熏染,而且也超出了对儒士文人个人道德操守的简单修补和完善。将蔡伯喈与《荆钗记》中的王十朋比较后即可发现,王十朋的形象更多地从民间审美角度对宋代负心婚变故事的反拨和修正,他与代表恶势力的万俟宰相的冲突,也主要表现为如何坚守个人道德操守的问题。而蔡伯喈富贵不忘妻的心理基础,实际上是与他“甘守清贫,力行孝道”的主观愿望息息相通的。从某种意义来说,尽孝舍忠、安守贫贱与夫妻和睦是一线贯穿的,都是蔡伯喈的个人意志的体现。因此,他的富贵不忘妻就不仅是个人的道德操守问题,而且是与高明所赋予他的特定道德价值观念和人生态度紧密相关的。这是蔡伯喈的形象所蕴含的意义要比王十朋更为复杂和深厚的根本原因。可笑的是,当蔡伯喈带着二妻哭拜在父母的陵前,那双陷蔡伯喈于万劫不复之境地的恶手居然显露出它“温情脉脉”的虚伪一面:“克尽孝义,劝励风化者,可不奖劝,以勉四方?”(第四十二出)事实上,当一门旌表的“大红堂”铺设在白雪皑皑的坟台前时,分明是对“全忠全孝”的蔡伯喈的极大讽刺和嘲笑!或许唯有赵五娘,终于可以摆脱吃糠咽菜、沿路乞讨的悲惨生活,而有所“善终”了吧。

  《琵琶记》对赵五娘的描写是全剧主题中最光彩、动人的部分。《琵琶记》在后世民间的流传,是与成功地塑造了赵五娘这样一个忍辱负重、独立奉亲的贞烈孝妇形象分不开的。如果说《琵琶记》对蔡伯喈在伦理纲常的夹缝中矛盾挣扎和委曲求全的表现是隐晦而间接的,那么它对赵五娘在艰难环境、天灾人祸中挣扎反抗的表现却是相对明白的、直接的;如果说对蔡伯喈的描写是一首文人的抒情诗,故而婉媚含蓄,甚至带有些许的腐气,那么对赵五娘的描写却是一曲感天动地的赞美颂,它对于赵五娘吃糠咽菜、剪发买葬、十指挖坟等孝亲行为的展现,对于赵五娘在受到公婆误解怀疑时,仍能始终如一、毫无怨言、舍已为他的高尚品质的描画,都深深地锲入到中国人亲情伦理关系的最本质层面,其中所蕴含的道德情感的真善美,打动了古往今来无数观众的心灵,“梨园子弟有登台而唱《琵琶》者,每至饥荒、离别、剪发、筑坟之事,则田夫里媪、牧童樵叟,无不颊赤耳热,涕泪覆面、呜咽咄嗟而不能已”。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琵琶记》毕竟是从宣扬伦理教化为宗旨来构筑人物形象的,因此,赵五娘的形象从总体来看,缺乏一种大胆抗争的人性美和鼓舞人心的力量。无论是对新婚丈夫的爱情表达,还是对“无礼”公婆的为难挑剔,还是对加重她深重灾难的无德小人,她都在贤妻孝妇的道德理念下逆来顺受、独吞血泪。我们认为,这或许是与高明从文人作者的角度来俯视这一民间形象有关的。

  法国剧作家弗莱塔克曾说:“戏剧的任何一个巨大的效果,其最终原因并不在于观众消极接受印象的需要,而是在于观众心理不断要求创造制作的强烈愿望。戏剧诗人迫使观众进行再创造。人物、痛苦和命运的整个世界,观众必须在自己心中复活;一方面观众情绪高度紧张地接受印象,同时另一方面又在进行着最强烈、最迅速的创造性活动。”因此,在明清时期,不同阶层的观众和读者对《琵琶记》主题的接受是不同的。文人(即读书人)阶层不仅看到了蔡伯喈在伦理纲常夹缝中的惨痛人生与悲剧命运,因而极易引发他们的共鸣与深思,而且看重《琵琶记》中“本乎性、发乎情、止乎礼义”的温柔敦厚的封建礼教,是一种理性的文化认同;民众阶层则更看重赵五娘那些打动人心、催人泪下的孝亲故事,因而在悲咽感叹之余,自觉不自觉地以她为行动的榜样与典范,是一种感性的情感认同。它们都统一在伦理道德教化的总体框架之内。以情揆理、以情化人,情与理的融通调和,成为《琵琶记》伦理主题中最突出特征。

  作为一部由民间戏文向文人传奇过渡的作品,《琵琶记》的主题中不仅包含了民间文学质朴自然、贴近民情的审美特征,显现出较文人传奇更为鲜活、生动的艺术感染力;并且还蕴含着文人化的道德取向和价值标准,改变了民间文艺单纯质朴的艺术内涵,赋予其更为厚重的文化内涵和价值。同时,受到作者儒家道德观念的影响,《琵琶记》主题中又不可避免地呈现出浓厚的道德说教倾向。从这个角度来说,《琵琶记》的主题既有其独特的审美内涵,又表现出复杂、矛盾的思想蕴意。徐朔方指出:“《琵琶记》只能产生于以儒家为主的东方传统文化,如同班扬的《天路历程》只能产生于西方的基督教文化。剧作的深刻矛盾源于伦理道德的复杂性。从封建的角度看来,整本戏始终贯穿着维护封建主义的意义;从相反的角度看来,作为劳动妇女的典型赵五娘含辛茹苦,张大公仗义助人,则又是人民道德的崇高表现,即使蔡伯喈处于进退两难的困境,实质上也是安于贫贱以求道德上的自我完善与背弃它以屈从富贵的矛盾。只要除去这些人物身上那些说教的词句,那就是我们民族文化的精髓所在,决不应该轻易地加以否定。”

来源:华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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