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是表现的艺术,戏曲表演不是现实生活画面的具体展示,戏曲舞台也就不是真实的生活场景。
中国戏曲的表现性集中体现在它的虚拟性上,从剧本文学、演员表演、音乐唱腔到舞台美术诸多方面,都可以看到虚拟性的特质。如果将戏曲的舞台美术与民间美术加以比较,会惊喜地发现两者在表现的虚拟性上有着本质的一致。
戏曲的舞台美术包括布景、道具等景物造型,也包括服饰、脸谱等人物造型。我们先来分析戏曲舞台美术布景道具的虚拟性。
说到戏曲的布景,最常见的就是白布上画一幅风景挂在舞台后面,不管剧情怎样变化,这幅“风景”往往是一成不变,一挂到底的。当然也有变的“风景”,如在不同的场次,会换上不同的“风景”,表示环境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只是相对的,因为它会与剧情的发展相脱节。比如风景上是峰峦起伏的山间,而剧情发展中的“圆场”所标示的时空早已离开了这个具体环境。这时,舞台上的布景已与发展着的剧情无关。而与剧情相关的环境,是通过演员的表演虚拟出来的。如《天河配》中是通过织女一系列的碎步及凌空飞舞的水袖,给观众以一种腾空驾云的感觉的。使观众产生一种错觉,仿佛也置身云天之中。这是一种将表演者想像之中的云天意象,通过一种形体动作传递给观众,再显现于观众的想象之中的表现方法。是一种“无中生有”的虚拟。还有一种虚拟与之相反,是一种有中却无的虚拟。最明显的例证就是《三岔口》了。规定剧情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而舞台上却是灯火通明。演员与观众都是明眼相对。然而通过演员惟妙惟肖、难解难分的开打,却造成了“视而不见”的艺术效果。
再看舞台上的道具,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一桌两凳。无论是大戏还是小戏,是文戏还是武戏,舞台上总是少不了这一桌两凳。然而,这一桌两凳在不同的剧情中却有着不同的指代对象。它们可能是山梁,也可能是高台。很显然,这山梁、高台是由桌凳虚拟的。早期的舞台称为勾栏,三面都对着观众,是连一桌两凳也没有的,需要桌椅的时候是由演员的表演虚拟的,这种虚拟性更是令人叫绝。在戏曲舞台上通过演员的表演可以虚拟出几乎一切物件。大到天地宇宙,小到针头线脑。在《打渔杀家》的舞台上,既没有水,也没有船。但通过演员手持短桨的表演,我们还是强烈地感到水的波动和船的颠簸。马匹从前是代步的工具和战斗的坐骑,然而在戏曲中,马并没有作为道具出现在舞台上。巧妙的是,马的存在是由马鞭来虚拟的。马鞭不仅能虚拟马,还能虚拟马的毛色。周瑜的坐骑是白鬃马,所持的便是白色马鞭;关羽的战马赤兔马,所持马鞭则一定是红色的。在这里,具体可见的只是马鞭和它的颜色,那马则是虚拟出来的。
我们再看民间美术。表现人们的美好愿望和祈求,是中国民间美术永恒的主题。而这愿望与祈求属于精神层面,不具可视性。但在民间绘画中,这“不可视”却成了“可视”。比如表达延年益寿,则在画面上画一只仙鹤站在苍劲的松干上。动物的仙鹤和植物的松树都是自然界中长寿的。于是,松鹤变成了中国人表达长寿的具体象征。但现实生活中的松鹤并不生活在一起,鹤生活于水泽湿地,而松则性喜丘陵山地,而民间画家偏要将两种不同生存环境的物种虚拟在一起,意为“松鹤同春”。之所以如此,无非是“愿望与祈求”使然。在农民画中,猪的身上画上了牡丹,鹿的身上画出了梅花,这种“无中生有”的虚拟,也是美好祝愿的充分表达。
前面我们说到,戏曲舞台美术的虚拟表现是通过演员的表演来实现的。具体说来又是怎么表现的呢?突出的一点便是表演的程式性。程式,即规范,标准。《荀子·致仕》中说:“程者,物之准也。”经过漫长的艺术实践,在如今的戏曲舞台上,一切艺术表现手段都已按照美的原则予以提炼、概括、夸张、变形、可以说戏曲舞台上的一切都是程式化了的:趟马、走边、圆场、起霸等等都是程式化的动作。由于动作是程式化的,与之相联系的音乐(如锣鼓经、唱腔)、美术(如靠旗、车旗)也都是程式化的,因此也可以说,中国的戏曲艺术是程式化的艺术。
常见的“起霸”,是表现古代武将整盔束甲,准备上阵的情景,用以烘托舞台上的战斗气氛。古代战将出征当然有许多准备,起霸来源于生活是必然的。而表现在戏曲中则提炼概括为“提甲”,“抬腿”、“跨马”、“理袖”等表意性舞蹈动作,并配以有云手、按掌、托掌、运靠、抖旗等装饰性动作及跨腿、踢腿、控腿、翻身、涮腰等高难度技巧动作。这一整套程序动作,删繁就简,而突出人物性格的本质特征。表现出了英雄盖世、勇往无前的大将气度。起霸自表现霸王始,以后,表现赵云、张飞等战将的出征也用起霸。同时,随着这一套程式化的动作表演,剧情的环境也发生了变化。
程式,可以说是中国传统艺术所共有的特性。在民间美术中,程式的存在比比皆是。杨学琴、安琪在《民间美术概论》一书中概括为集体程式造型:“集体程式是民艺造型的一个重要的共性特征。无论哪一门类,什么品种,使用什么工具、材料、它们的造型规律都具有严格的程式性。程式在符号的系统中,类似于语音、词、成语等规范与其所表达的意义之间的那种必然的规定性,而这种规定性有约定俗成地为民族群体所公认,并世代传承。”程式在表现内容上,如前面所说的“松鹤同春”;在表现手法上,如用“鱼”寓意富裕,用蝙蝠寓意幸福,用鹿寓意官禄前程。这里的“鱼”与“裕”,“蝠”与福,“鹿”与禄,词义不同,但字音相同。用在这里,是一种谐音替指。于是,“连年有余”、“五福临门”、“鹿鹤衔芝”等便成为民间美术中约定俗成的经典意象。
中国戏曲舞台美术的虚拟性还表现在象征意义上。四个龙套便代表千军万马,一个圆场便表示走过了万水千山。布景的绘画往往图案化。景片上如果是龙的造型,便象征着这是皇宫所在,倘若景片上是麒麟的造型,则意味这是文官的衙署;在倘若景片上是牡丹花,那就表明这里是富贵之家。
象征性也表现在民间美术之中,比如,以蛙象征女性,寓意多子多孙。而鱼则是男性的象征,梅兰竹菊是品格高洁的象征,牡丹是富贵的象征,喜鹊是喜兴的象征,等等,不一而足。
戏曲美术的虚拟性还表现在它的写意性。写意本是中国传统绘画的术语。元代画家汤垕说:“画兰谓之写兰,何哉?盖花之至清者,画之当以意写,不在形似耳。”写意,即意写,不追求形似,而是注重神态的表现。
戏曲舞美的写意性最完美的体现就是脸谱了。脸谱,是戏曲演员面部化妆的一种程式。一般应用于净、丑两个行当,其中各种人物大都有自己特定的谱式和色彩,以夸张、美化、变形、象征等手法,借以突出人物的性格特征,具有“寓褒贬、别善恶”的艺术功能,在色彩的运用上,以色定调,如红色表示忠诚耿直、热情吉祥;黑脸表示豪爽粗暴、刚正不阿;紫色表示老实忠厚;黄色表示凶狠勇猛;蓝色表示桀骜不驯、刚强爽快;白色表示奸诈多疑;绿色表示骁勇鲁莽;粉红色表示年迈血衰;金银色表示庄严。关羽赫胆忠心,便画成“面如重枣”,包拯“铁面无私”便画成黑脸;曹操“面带奸诈”便是一幅白脸。由此,脸谱被誉为角色“心灵的画面”。
无独有偶,在民间美术中也有脸谱的存在。在民间社火表演时,脸谱面具是必不可少的。社火脸谱起源与周秦时的傩舞。傩舞本是一种驱鬼逐疫的宗教舞蹈,而傩舞的明显特征,便是戴假面歌舞。
在流传至今的社火人物故事表演中,观众对角色的辨认靠的就是脸谱。社火脸谱多为传说神话中的形象,从绘画、设色、章法、布局都有固定的程式,从人物的容貌和性格特征出发,运用夸张变形的艺术手法,用日月纹、火纹、旋涡纹、蛙纹等纹饰的不同组合表现人物的不同性格。同戏曲脸谱一样,社火脸谱色彩厚重,对比强烈,也是以颜色来标志忠奸、善恶、美丑的。
从戏曲舞美和民间美术虚拟性的这些共有的表现特征,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探寻出两者之间有着共同的美学特征,这就是审美、缘情和求神。
戏曲舞美和民间美术都是审美的艺术,反言之,即它们不是“审丑”的艺术。无论他们的创造者是贫穷还是富贵,他们对美的追求与表现都是一致的,矢志不渝的。
戏曲中的丑,是丑角的简称,是中国戏曲中的一个角色行当,最显著的标志就是脸上的那个白色“豆腐块儿”。其艺术特色为插科打诨,亦庄亦谐,幽默滑稽。作为丑角的丑并非丑陋、丑恶的丑。后者的丑本是另一个字“醜”,简化作“丑”,其实,戏曲中的丑并不丑。即使一些相貌丑陋的戏曲人物,在服饰上也多应予以美化,比如钟馗、李逵等。
在民间美术中,也极尽美化之能事。将美的表现得更美,将不美的改造成美的。最典型的就是蝙蝠的形象,在民间美术中完成了从丑陋到美好的华丽变身。再如庆阳独具特色的“五毒”香包借用以毒攻毒、以保平安、除百病、遇难呈祥、护佑健康的愿望。将蛇、蝎、蜥蜴、蜈蚣、蟾蜍这些在现实生活里恐怖、丑陋的生物体貌变换成生动、活泼、可爱而富有情趣的艺术形象,从而为群众所喜闻乐见。
缘情,是中国传统文艺的本质属性。在中国古典文论中,从“诗言志”到“诗缘情”,是我国古代文论家对文艺本质特征认识的拓展和深入。最初,所谓言志,是以诗言志,理性思想所占比重偏大,在“缘情”说中,则突出了抒情的要旨。在中国戏曲和民间美术中,无论是创作者和欣赏者,都强调一个情字,乃至到了违背生活常理的地步。在戏曲中,“腔主于情而生于字”、“演员不动情,观者不同情”,演员的表演的一切手段都是为了表达感情。在舞台美术中,无论是景物造型,还是人物造型,也都是为了有助于抒情。比如可视的景片,可称之为“情景”,不可视的环境,依靠演员的唱、做、念、打表现出来让观众感受到,因此可称之为“心境”。如戏曲中《梁山伯与祝英台·十八相送》通过演员的表演,将沿途所见的梅花、喜鹊、鸳鸯、白鹅等景物一一展示在观众的想象之中。唱词中的所有景物的描写,都饱含浓浓的情意。正如国学大家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所说:“一切景语皆情语,一切情语皆景语。”
在民间美术中,为了抒情的需要,在与常理相悖的时候,悖理也要抒情。如,在一幅民间剪纸中,连一只大猪肚子里的小猪也表现了出来。在一副农民画里,节日的烟火不仅可以满天,也可以遍地。在民间艺术家看来,只有这样做才能把他们的期盼和心愿表达出来。他们笔下的形象是想象的形象、理想的形象,是一种被感情化了的心象。为此,他们可以异想天开,可以为所欲为。
在艺术中,审美、缘情的最高境界是传神。“传神”是中国艺术理论中一个独有的术语和概念,它最早用于美术评论,并广泛应用于各个艺术领域。神与形相对,在两者关系上,在不同领域有着不同的表述。在绘画中强调“盖写其形,必传其神;传其神,必写其心”;在诗歌中追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像”“言有尽而意无穷”的空灵玄远的意境,在中国戏曲中则主张“神形兼备,以神为主”。“神不到,戏不妙”、“神无形不显,形无神则僵”。在形与神的关系上强调了神的统领意义。演员表演如此,舞台美术也是如此。各种戏曲剧利,红楼梦潇湘馆一场的景片中往往是一尾竹影,高雅、清新、脱俗,便已传神地隐喻黛玉的性格特征。在民间的拴马桩石雕中,人与动物形象的造型整体上概括、简洁,明快;在关键部位则是高度夸张、扩大、以突出个性特征,使之炯炯有神。也是一种重神轻形的艺术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