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曲格律论是《曲僖》的核心命题之一。在《曲律自序》中,王氏对其论述的“律”作有三点重要的说明:
一,“曲何以言律也?以律谱音,六乐之成文不乱;以律绳曲,七均之从调不奸。”
二,“元周高安氏有《中原音韵》之创,明涵虚子有《太和词谱》(按:即《太和正音谱》)之编,北士恃为指南,北词秉为令甲。”“至于南曲,鹅鹳之陈久废,刁斗之设不闲。”“俾太古之典型,斩于一旦。”
三,“创法贵严,沿流多窳。画象之后,不啻三千;挂网于今,乃至七八。以是知画一非苛,深文犹晚。”
以上三点,第一点是对“律”之本质的解释,由此标明《曲律》阐明的“律”乃以“乐”为根本出发点。第二点,指明《曲律》之“律”的对象是南曲。第三点,说明其“律”乃是“创法”,而所云“创法贵严,沿流多窳”尤为精彩。“律”作为一种规则,其约束功能是相对的,而规则本身,则以尽可能的严密为指归。此三点,反映了王骥德清醒的学术意识和严谨的学术态度,《曲律》能够成为曲学史上体系性最强、水平最高的专著之一,王氏的学术素质是至关重要的因素。
1、南曲声律论
《曲律》声律论主要以“论平仄第五”与“论阴阳第六”两节述之。其要则有以下几点(以下引文,凡不注出处者皆录自《曲律》):
(一)南曲之四声
《曲律??论平仄第五》首先将南曲字声归纳为“四声五调”,即阴平、阳平、上、去、入。前二者总谓之“平”,后三者总谓之“仄”。“乖其法,则曰拗嗓。”“平仄相调”乃韵文体声律之通则,无须多说。与北曲声律论相较,则其最明显的不同是入声独立而不“派入三声”。其原因,在王氏认为北语“入无正音”,南语“入声自有正音”。所谓北方“入无正音”,说欠明确,其意指元代北方语言中入声虽几乎消失,但“呼吸口吻之间还有入声”,然此入声只是历史的残留,且无统一的规范发声定值。而所谓南方“入有正音”,则是今日南语尚可证明的事实。因此,《曲律》制定南曲声律的根本依据是南方的实际语言,而不是某种韵书,亦非故意在《中原音韵》外另树一帜。王氏云:“余之反周(按:指周德清《中原音韵》),盖为南词设也,而中多取声《洪武正韵》,遂尽更其旧,命曰《南诃正韵》。”看来其书已成稿,而王氏既云“多取声《洪武正韵》”,则是书并非“一遵《洪武》”。本卷前章曾提及晚明的“宗韵之争”,词隐先生力主“一遵《中原》”,乃是恪守“曲”之传统,力图使南曲确立与传统相对接的声韵规范,从而使之得到南北共域的承认,但这样一来,南曲用韵在相当程度上成为“学问”而不免削足适履,而王氏主张“南用《洪武》”,则是既重视“南音”的实际而又顾及南曲“共域”趋向的权宜之计,这是沈、王不同观点最根本的差异。
《曲律》对南字四声的音调特点作了一个富有“音乐意义”的说明:“平声声尚含蓄,上声促而朱舒,去声往而不返,入声则逼侧而调不得自转矣。”作南词,平、上、去三声各有宜所,不容错位相混。惟入声“又旋于平、上、去之三声,无所不可。大抵词曲之有入声,正如药中甘草,一遇缺乏,或平、上、去三声字面不妥,无可奈何之际,得一入声,便可通融打诨过去。是故可作平,可作上,可作去;而其作平也,可作阴,又可作阳,不得以北音为拘。此则世之唱者用而不知,而论者又未敢拈而笔之纸上故也。”入声之用是南北曲声律最显著的区别,故《曲律》阐述尤详。但请注意:南曲的入声代换它声,与北曲“入派三声”有本质区别。北语“入无正音”——即北方的语言实际没有入声,或曰没有统一的入声,故其“入派三声”是将传统韵书的入声字根据“活”的语言划入其它声部;而南语“自有正音”,代换它声时犹唱入声。因此,无论是北曲的“入派三声”还是南血的“入代三声”,依据均在实际的语言,目的则在使曲唱“字正腔圆”而美听。声律的要义和最终的归属乃在唱,王氏有云:“调其清浊,叶其高下,使律吕相宣,金石错应,此握管者之责,故作词第一吃紧义也。”
(二)南音之“阴阳”
《曲律》论“阴阳”有两个方面的内容:(1)南曲之“阴阳”与北曲相反——“周氏以清者为阴,浊者为阳,故于北曲中凡揭起字皆曰阳,抑下字皆曰阴;而南曲正尔相反,南曲凡清声字皆揭而起,凡浊声字皆抑而下。”故南曲“以揭者为阴,以抑者为阳。”(2)平、上、去、入四声皆有“阴阳”:“盖字有四声,以清出者,亦以清收;以浊始者亦以浊敛。此亦自然之理,恶得谓上、去之无阴、阳,而入之作平者皆阳也?”故四声皆有阴阳,而区分的标志则是发声的“清浊”。
王氏自云其“阴阳”之说乃得之于孙月峰,故理解王氏之说当先了解孙氏的见解。孙氏之说,略见于《与沈伯英论韵学书》(《孙月峰先生全集》卷十二),其根本要点则在将汉字声调归纳为“三部六声”(或曰“三声六调”):“天地间元有六声,不知君家休文(按:休文,沈约字)何以遽定为四?但平有阴阳,入有抑扬,……总论则止三声:平、侧、入是也;析论则平有阴、阳,侧有上、去,入有抑、扬。今独于侧分去、上,而于平、入则混而为一,且至于反切俱不分,阴阳而混之,何其忽略也!”孙氏这里对传统的声韵学提出质疑,实际上乃是对沈璟主张曲体声韵遵从《中原》的委婉批评。前卷论《中原音韵》时曾云:《中原》未刊时流传到社会上的抄本,平、上、去三声皆各自细析为“阴阳”二类,但在《中原》刊本中,周氏则云其为“误传”而坚决予以取消,阴、阳仅作为平声中的两种调类,可见周氏在“阴阳”的观点上比沈约更自觉。诃隐先生既精于声律而遵《中原》,当然深会于此,故其对孙氏说未加理会。但王骥德对孙说则颇为心会,其“四声皆有阴阳”说便是对孙氏批评前声韵学“阴阳而混之”的具体解释。由此可见,王氏“四声皆有阴阳”的观点乃受孙氏的影响。除此以外,王氏自云还受到元??卓从之《中州音韵》的启迪(《中州音韵》于平、上、去三声外又分出“阴阳”一类)。
《曲律》“阴阳”说的主要内容已如上述,但分析和评价之则极为麻烦而很难用文字表述,如要说得清楚而明白,当辅之以口语耳闻,遗憾的是这里只能诉诸文字——首先,我们必须对“清浊”作一些必要的说明,因为“清浊”是王氏阐述“阴阳”的内在依据。
所谓“清”、“浊”,指汉语声母的不同发声方式及由之形成的不同音值。以中古音为例,“三十六字母”中的“端”、“透”“定”三母,“端”相当于今汉语拼音之“d”;“透”相当于今之“t”;“定”母今已消失,拟其音,大约是从喉管深处发粗而重的“d”声。此三母,前二者为“清”声,后者为“浊”声。这是首先应当清楚的第一点。
第二,据汉音韵学家的研究,近古时期,北方一带“浊”声已消失而代之以“清”声,惟南方一带尚有保留,今日则惟有吴语与湘语中还一些有“浊”声,如吴语之“同”、“倒”、“稻”等,声母约相当于中古的“定”母。《度曲须知》“声韵经纬图”中列举的凡属“三十六字母”中浊声母的字,当即其时南语中保留的浊声字。
第三,据音韵学家的研究,近古时期,与“浊”声消失相应的现象是声母调类的变化。如平声,中古时期只有一个“平”的调类,调值则有“清”、“浊”之分,近古以后,凡属以前的“清”声字,调类多为“阴平”;凡以前发“浊”声而今发“清”声的字,调类多为“阳平”(即今之汉语拼音的第一声、第二声)。
第四,上述古代语音的变化及(以前的)“清”声(后)读为阴平、(以前的)“浊”声(后)读为阳平的规律,近古时期的语言研究者亦有觉察,故产生“清”为“阴”、“浊”为“阳”之说。不仅平声分“阴阳”,上、去、入三声,凡以前属“清”声母者,或称为“阴上”、“阴去”、“阴入”;凡以前属“浊”声母者,乃称之为“阳上”、“阳去”、“阳入”。这里标示“清浊”的“阴阳”,不是“调类”(声音的高低走向)的概念,而主要是“调值”(声音的质感和音值)的概念,与“阴平”、“阳平”之“阴阳”的“调类”概念,不能简单混为一谈。
以上四点,是理解《曲律》“阴阳”说的前提。由此出发,《曲律》的“阴阳”说便有两点值得推敲——
其一,王氏云“周氏以清者为阴,浊者为阳”,并不符合周氏的本意,《中原音韵》是一部根据当时北方实际语言而具有创新意义的音韵学著作,刊行时周氏又强调否定了“四声皆有阴阳”的观点,说明《中原音韵》在韵部分类上根本没有考虑“清浊”的因素。而王骥德所以如此说,乃是基于“学术”的角度——即以前韵书为依据,《中原》之“阳平”字多为中古之浊声字,“阴平”字则多为中古之清声字。这一判断符合前文所云的古代语音的变化规律,在考察《中原》“阴阳”调类与前历史调值意义上“清浊”内在联系的前提下,这是一个有效判断;但是,历史的渊源不能简单地作为现实的定义,《中原》之“阴阳”是北方浊声消失后的语言现象,王氏却将其与前历史语言“清浊”的联系误为“中原音韵”的“阴阳”与“清浊”关系的现实形态,并以之作为判断南北声调差异的依据,这样势必会造成一种逻辑的错位:所谓“南曲凡清声字皆揭而起,凡浊声字皆抻而下”,故“以揭者为阴,以抑者为阳”,大致不错,但云保留发声“清浊”的南曲与没有浊声的北曲“正尔相反”,更云“周氏以清为阴,以浊为阳,所不可解”,“分析倒置,殊为不妥”,显然是无的放矢,误会古人。
其二,王氏云“南曲凡清声字皆揭而起,凡浊声字皆抑而下”,故“以揭者为阴,以抑者为阳”,既是正确的论断,但逻辑上又不够周密。曰南曲清声字“揭起”、浊声字“抑下”,从今吴语仍可窥其大概,如“商”(次浊,阴平声)、“人”(次浊,阳平声)、“讲”(浊,上声)、“界”(浊,去声)、“十”(浊,入声),细辨诸字发声,尾音皆有一种“自然强调”的微妙“下抑”趋势。清声字如“沙”(阴平)、“啥”(阳平)、“傻”(上声)、“杀”(入)等,便无“下抑”的“味道”,故与“抑下”相对皆是“揭起”。(“道”,吴语发声为清去,尾音尤有“揭起”之感。)但这里的“揭起”与“抑下”均是在确定的“调类”中、在“音值”的范围内由不同音质引起的极微小的声调变化,在根本上不改变其音调的属类,故笼统地云南曲“揭”为“阴”、“抑”为“阳”便有欠严密——从《中原音韵》后,曲律学中的“阴阳”是“调类”概念,王骥德这里的“阴阳”却是以“清浊”音值为主体的概念,以此“阴阳”与周德清音调概念的“阴阳”相对应而目南曲“以揭者为阴,以抑者为阳”,势必产生逻辑的错位,从这个角度言,王说又失之含糊。失误的关键,即在理论逻辑上没有将“调类”与“调值”清晰地加以区分。如果要说清楚,则王氏论点应这样表述——南曲四声,依《中原》调类之名,则“阴(平)”中有古之所谓“清浊”之“阴”(浊)“阳”(清);“阳(平)”中有古之所谓“清浊”之“阳”(清)“阴”(浊);古之“清浊”,北语已无而南语尚存,南语“阴”(浊)声皆抑下,“阳”(清)声皆揭起,上去入者,莫不如是——但这样表述,何其别扭,术语的贫乏和字面相同而内涵不同的概念纠缠,是古代理论表述中的一大通病,即如王骥德这样杰出的曲学家亦不能免。
王氏“论阴阳”之“调类”与“调值”概念上的模糊与混淆,导致逻辑上有欠周密而易生歧义,不仅体现在理论上,也反映在具体操作上。《曲律》引宋??张世南《游宦纪闻》:“字声有清浊,非强为差别。盖轻清为阳,阳主生物,形用未著,故字音常轻;阴主成物,形用既著,故字音必重。”从而以之作为王氏“以清为阳、以浊为阴之一证也。”这里对“阴阳”解释的不伦不类姑不论,理论上把“阴阳”理解为“调值”(阴重浊而阳清轻)的立场则很明确,但《曲律》在对“阴阳”的表述中又常掺入“调类”意义,具体例证“阴阳”时,则更将“阴阳”落实为“调类”,其曰:“《南九宫》用《拜月》‘圣朝天子诏贤书’作谱,词隐评云:‘子、诏,上、去妙。’殊误!盖‘诏贤’二字,法用上、阴,而‘诏贤’是去、阳,唱来却似‘沼轩’也。”此处之“阴”、“阳”,完全是“调类”概念(按:此处以阴为“揭起”,阳为“抑下”),若依王氏“四声皆有阴阳”说,则上、去亦有“阴阳”之分,那么,这里的“上、阴”与“去、阳”之搭声便含糊不清而颇难索解,个中问题,即在“四声皆有阴阳”之“阴阳”乃“清浊”之“调值”,这里的“阴阳”则是“揭起”(阳平)和“抑下”(阴平)的“调类”。实际上,古代曲体声律论中提出的所有类似“诏贤”误为“沼轩”的“讹音”,几乎都发生在“调类”的层面上而与“调值”无涉,王骥德欲将其说深入一步,不料反致混乱。“调类”与“调值”概念上的模糊与混淆,是古代音韵学通病,直到近代文字音韵学大家(如黄侃)犹不能免,不独王骥德为然。周德清取“阴”、“阳”为平声两大调类的代号,其本人并未将“调类”与“调值”相混,概念是清楚的,然其未解释所用“阴阳”与传统“清浊”意义上“阴阳”内涵的差异,则给日后的曲体声律学留下一个隐患,《曲律》的“阴阳”说便是这一隐患的暴露。
《曲律》“阴阳”说在理论上固有不足,但有一点却应充分肯定:其拈出“阴阳”的目的在于更切实地揭示南语的实际,使南曲的声律更符合“南音”的自身本色。在这一点上,王氏的识见远高于恪守《中原》的词隐先生。如果清除其“理论”的谬误,则所云南音发声有清浊之分、南音四声各类诸字皆存在清浊差异而有更微妙的“揭起”与“抑下”的区别,无疑是对南曲声律学得以更加细致化和精确化的贡献。“创法贵严”,“严”法的目的是为了艺术的完美,从这个角度说,《曲律》的“阴阳”说仍是有价值的理论,其根本意义是积极的。
(三)下字活法
“下字活法”是《曲律》声律论的重要思想。
“活法”,前提是先得有“法”,故《曲律》为南曲归纳了颇为细致的“搭声”法则,其大要为“平仄相宜,阴阳不欺”,具体则有以下数点:
(1)宜平不得用仄,宜仄不得用平。
(2)宜阴不得用阳,宜阳不得用阴;宜上不得用去,宜去不得用上。
(3)宜上去不得用去上,宜去上不得用上去。
(4)上上、去去、三入声,不得叠用。
(5)一句中不得连用四平、四上、四去、四入。
(6)相连双句的对应字位,搭声当须错落。(“合一不合二,合三不合四。”)
(7)韵脚平仄或可相易,惟不宜多用入声代平上去字。
(8)一调中数句连用仄声者,宜一上、一去间用。
(9)平仄相搭,阴平宜达上声;阳平宜搭去声。
(10)入声妙用,可代平、上、去三声。
以上十点,构成南曲声律最完善的搭声法则。深入理解之则当与前述明代的曲唱论参合,因其实质的意义在于“唱”。《曲律》释上述第三条云:“去上二宇尤重,如《琵琶》[三学士]首句‘谢得公公意甚美’、《玉块》[集贤宾]首句‘青归柳叶颦尚小’,末二字皆须‘去上’,一用‘上去’,则不可唱。若他曲有无关系不妨通用者,则去上亦可,上去亦可,不必泥此。”释上述第四条“上上”、“去去”云:“上上二字尤重。盖‘去去’即不美听,然唱出尚是本音;上上叠用,则第一字便似平声。如《玉块》[泣颜回]第九句‘想何如季布难归’,‘季布’两去声,虽带勉强,仍是‘季布’;[雁来红]第五句‘奈李广未侯真数奇’,‘李广,两上声,‘李’字稍不调停,则开口便是‘离广,矣。”释上述第五条云:“《琵琶》[念奴娇序]‘月下归来飞琼’,用四平声字,此以中有截板间之故也,然终不可为法。……若第四折[绣带儿]‘难道是庭前森森丹桂’,‘庭前森森丹’五字,连用平声,真不可唱矣。”由此可见,“声律”的根本出发点和根本意义均在“唱”而“美听”,而这“唱”在《曲律》的时代,乃是“磨腔”的唱,故对“字声”相搭的要求极严格。王氏所举《琵琶记》搭声“勉强”、“不可唱”诸例,在元代何尝不可唱,然元时文人化的北曲在相当程度上已是“依字声行腔”,而南曲则还是“以乐传声”,故《中原音韵》总结了北曲的声律法则,而高则成则自云“也不寻宫数调”。因此,《曲律》归纳和制定的声律规则是南曲形成完善的“依字声行腔”曲唱体系的产物和其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沈宠锐的《度曲须知》,在某种意义上也可视为南曲声律学专著),正因南曲的曲唱是“依字声行腔”,故其一方面必须有严格的声律法则,另一方面,其“法”又必然是一种相对的“活法”。从上述《曲律》总结的声律规则和王氏阐述的具体实例均可看出:其“法”既有严格的规定性,又有随机的灵活性。仄声相搭,既可“上去”亦可“去上”,如何搭声,最终以“可唱”和“美听”为依据(此外尚有“依谱”、“合调”的问题,其原则与前述北曲声律法一致,兹不赘。)。《曲律》云:“阴宇宜搭上声,阳字宜搭去声,如《长空万里》(见《琵琶记》)[换头]‘孤影’、‘光莹’、‘愁听’,‘孤’字以阴搭上,‘愁,字以阳搭去,唱来俱妙,独‘光’字唱来似‘狂’字,则以阴搭去之故,若易‘光’为阳字,或易‘莹’为上声字,则又协矣。[祝英台换头]‘春昼’、‘知否’、‘今后’,上三字皆阴,而独‘知否,好听,‘春’字则似‘唇’,‘今’字则似‘禽’,正以下去上二声不同之故。若易‘春’、‘今’为阳,或易‘昼’、‘后’为上,则又无不协矣。此下字活法也!(按:以上“阴阳”,主指调类之阴平、阳平。)又:平声阴则揭起,而阳则抑下,固也,然亦有揭起处特以阳字为妙者,如[二郎神]第四句第一字亦是揭调,《琵琶》‘谁知别后’、《连环》‘繁华庭院’、《浣纱》‘蹉跎到此’、《明珠》‘徘徊灯侧’,‘谁’字、‘繁’字、‘徘’字,揭来具妙;而‘蹉’字揭来却似‘矬’字,盖此字之揭,其声吸而入,其揭向内,所以阳字特妙,而阴字之揭,其声吐而出,如去声之一往而不返故也。”(按:以上“阴阳”,主指音值之“清浊”。)由此可见,所谓“声律”,乃是“有法之活法”。
中国一切艺术,都有本门特定的“法”。“法”,既是“美”特殊的凝聚形式,又是创造“美”的工具。中国古代艺术,无“法”则无以致美,而“法”的至境则又是“至法无法”之“活法”,只有“活法”才能达到完美的境界,此中真谛,王氏得之。
2、南曲韵律论
《曲律》的南曲韵律论主要见于“论韵第六”、“论闭口字第七”。但王氏完整的南曲韵律论,当见其《南词正韵》。是书为南曲韵系的总结整理和南曲声韵学专著,以王氏的学术水平,是编完全可以成为与《中原音韵》相辉映的南北曲音韵学双璧,可惜这一极重要的曲学专著在晚明即已失传。然因是书成稿于《曲律》之前,故《曲律??论韵》申明对南曲韵律“别有蠡见,载(《南词正韵》凡例中”,故《曲律》对南曲韵律的具体论述不多,概括之则有以下数点:
(1)南曲“但当以吴音为正”;
(2)开口字、闭口字不可并押;
(3)韵字不可重复;
(4)韵部不可相犯(如“支思”又押“齐微”韵);
(5)韵脚入声不可多代平声。
此五点,多为词曲韵律通则,无须多述;而南曲“但当以吴音为正”,则是南曲韵律论的核心命题,也是王氏所论的重点。《曲律??论韵》对此作了三个方面的阐述:(1)对南北曲声韵规范产生历史过程的大致勾勒;(2)对《中原音韵》的概略批评分析;(3)对作南曲不宜以《中原》为韵的简略说明。
关于南北曲韵规范的产生过程,《论韵》云:
古乐府悉系古韵;宋词尚沿用诗韵,入宋未能尽变;至元人谱曲,用韵始严。德清生最晚,始辑为此韵(《中原音韵》),作北曲者守之,兢兢无敢出入。独南曲多旁入他韵,……至每韵复出入数韵而恬不知怪,……自《玉玦记》出,而宫调之饬与押韵之严,始为反正之祖。连词隐大扬其澜,世之赴的以趋者比比矣。
王骥德的描述大致如实,所要注意的是:所谓自《玉玦》到词隐而南曲“宫调之饬与押韵之严”,指的是文人作南曲以北曲宫调声韵规范为规范。在王氏看来,此“饬”此“严”并不尽合南曲实际(参见本卷第四章、第六章关于晚明“宗韵之争”的说明),王骥德所以作《南词正韵》与《曲律》,根本思想即在此,《论韵》的主要内容则是对这一思想的说明,而说明的起点,当然首先要对《中原音韵》作一简要的分析。
王骥德对《中原音韵》的分析评价约有三点——
(1)“周之为韵,其功不在舍而在分。”这里的“合”和“分”,指《中原音韵》打破了旧有的韵书体例,将以前的韵部、韵系重新“分”、“合”,王氏认为其功在“分”。
(2)周韵之“分”、“合”皆有未当。“分”者“如‘江阳’之于‘邦王’、‘齐微’之于‘归回’、‘鱼居’之于‘模吴’、‘真亲’之于‘文门’、‘先天’之于‘鹃元’,试细呼之,殊自径庭,皆所宜更析。”“合”者“平声如‘肱’、‘轰’、‘兄’、‘烹’、‘盲’、‘弘’、‘鹏’,旧属‘庚’、‘青’、‘蒸’三韵,而今两收‘东钟’韵中;‘浮’与‘蜉蝣’之‘蜉’同音,在《说文》亦作‘缚牟切’,今却收入‘鱼模’韵中,音之为‘扶’,而于‘尤侯’本韵,竟并其字削去。夫‘浮’之读作‘扶’,此方言也,呼之须本《六经》,即《诗??菁莪》曰‘载沈载浮’,下文以‘我心则休’叶,……夫三百篇,吾宣尼氏所删而存者,不此之从,而欲区区以方言变乱雅言,何也?”
(3)《中原音韵》“不过杂采元前贤词曲,掇拾成编,非真有晰于五声七音之旨,辨于诸子百氏之奥也。又周江右人,率多土音,去中原甚远,未必字字订过,是欲凭影响之见,以著为不刊之典,安保其无离而不叶于正音者哉?”这是王氏对周韵总的评价及其产生“谬误”原因的分析,一言蔽之:《中原音韵》无“学问”。
王骥德不大看得起周德清,云“德清浅士”,“文理不通”,“下笔辄如葛藤”,失之过分。明人多自信、好争辩,时出大言而锐利无遮掩,既是优点也是陋习,这一点姑且不论,所云《中原》“功不在合而在分”及“分”、“合”之未当,本书也不能旁鹜细析,但有几点却必须指出:
(1)《中原音韵》以“元贤”曲作为归纳北曲韵律的依据是事实,其书本意在“为作词而设”,其“分”其“合”的意图在为作曲“广其韵耳”,故其“分合”乃是不可分离的整体,目的在便于作曲。作曲是“艺术”,不是“音韵学”,王氏之“细析”,欲使韵部更精确具有音韵学的意义,但在便于作曲上则不如“粗分”而“广合”,在保证听觉舒畅的前提下,“粗”而“广”为选词造句提供了更多的自由,有利于“艺术”的发挥,曲韵规范统一的根本意义即在此,如果使音韵之“法”过多地成为作曲的障碍,甚至把作曲当成音韵的“学问”,无疑乃本末倒置。诗韵206部,“细”则“细”,害苦了多少诗人,其例还少么?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原》之功,首先在“合”。
(2)王骥德评析《中原音韵》,忽略或未了解至关重要的一点:周德清作《中原》时,相对统一的北方语系已经形成,以北方语音为基础的“正语”乃是全域通行的“官话”,“北方诸俊”的曲语音韵即是当时的“正语”音韵。《中原音韵》以之为基础,将“旧韵”中与新的“正语”韵系一致者“分”而“合”之,颇下了一番工夫。其间或有未当,大体则无可指责,因其根本依据是当时的语言实际,而不是传统韵书,更毋论《说文》与“诗三百”。王氏抽去此最重要的“本”而另据一“本”论之,何能中的?故其以旧韵书而不是元时实际语音为依据曰《中原》分、合未当,曰“目与韵又自相矛盾”,皆欠允当。如上引王氏所举“合”之“不经”者“浮”之一例,吴语今已读如“扶”,普通话则“浮”、“蜉”皆读若“扶”,今扬州方言多读“浮”为“扶”,“老扬州”方言则或有读“浮”为“缚牟切”(fou,读若“否”,阳平。)者,据方言专家云,“老扬州”乃是中古音的遗传。那么,近古之元代北方“正音”应读“扶”还是“缚牟切”,答案是很清楚的。
(3)最后要说的一点是:王骥德云德清江右人,“率多土音”,对中原语音未必清楚。周氏为江西人,中原语言自非其母语,然元代“正语”通行且时髦,周氏作《中原》时又积三十多年作“(北)乐府”的经验,掌握中原语音非不可能。而王骥德忽略了自己是吴越一带的南人,对中原乃至“江右”语音亦未必精通,以已所不知推测周韵“安保其无离而不叶于正音者”,又未以具体实例指出《中原》何韵“离而不叶于正音”、何韵为江右“土音”,显然有失学术研究的严肃性。
王骥德批评《中原》,用心在支持其南曲声韵不宜以《中原》为准的观点,出发点本自不错,“南曲自有南方之音”是王氏南曲声韵论的闪光点,但由此而不恰当地贬低和误论《中原》,则不免由正而偏,使高水准的《曲律》在这一点上有失水准。其实,如果不是对《中原》进行“学术研究”,而只是讨论南曲用韵是否适宜以《中原》为准,只要充分说明南音与《中原》不合便足够,《中原》的对象本是北曲,其与中原“正音”无论是“离”还是“叶”,与南曲不宜遵之的命题毫无关系,大可不必以贬低和否定《中原》为铺垫。下录《曲律??论韵》阐述南曲不宜套用《中原》的一段话倒是令人信服的:
且周之韵故为北词设也,今为南曲,则亦有不可从者,盖南曲自有南方之音,从其地也,如遵其所为音且叶者,而歌“龙”为驴东切、歌“玉”为“御”、歌“绿”为“虑”、歌“宅”为“柴”、歌“落”为“潦”、歌“握”为“杳”,听者不啻群起而睡矣!
这里所举诸字,请今吴越人读之,便可知与“中原之音”相距甚远(如“绿”,今吴语读似“劳”,半浊音,发声阳平而尾音微下抑。)。南曲的特点即在“南”——南方的音乐、南方的语音、以南方人为主体的作家、以南方人为主要的观众,以南方的语音“依字声行腔”才能形成和保持南曲的特质,才能使南人的曲家更自由地作曲,才能获得南人观众的理解和喜爱,一言以蔽之:南曲才有自己的生命。仅此,南曲便有用自己的“韵”乃至有自己韵书的充分理由。当然,词隐先生提倡“(南北)曲韵遵《中原》”,用心亦自良苦,目的在使南曲成为某种全域性曲种,词隐先生看到了这一现实,并为了将南曲推广为全域性的文艺形式呕其几乎一生的心血。沈氏好友李鸿对此颇为理解。其《南词全谱序》有曰:“然是吴歈也,不越方数百里,辄不能相通。又近而娄江,相去一衣带水耳,其东,则主于婉转,故其音多缭绕,而砦合拍之粗;其西,则主于投节,故其音率多迅直,而毁弄声者之拙。彼惟不知不可废一,犹然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矧欲令作者引商?逃穑∑溲А!痹谡庖坏闵希源室壬那难Т醋髭巧趵鞯牧璩醭梢嘈牧焐窕幔腥洗室耙嗍枪Τ肌保岫ǖ刂髡拍媳鼻系币蛔瘛吨性罚洹赌弦羧シ怖吩唬骸扒小吨性稀罚淌猩蛟荚弦病6喜豢扇肭糖喜豢扇胧病=袢巳缌海ǔ接悖⒄牛ǚ镆恚┍玻允衔湎掠炙嫘乃婵诙海湮窃显蛞弧H蛔浴杜谩纷饔叮汕嗖荒芫∥薮瞬 !彼健耙允涎褐保蛟谏蛟贾隙嘤小罢忝鲋簟保柿骸⒄攀导噬鲜且阅弦粑希健捌湎掠炙嫘乃婵诙骸闭撸傅氖橇笆稀币嗖缓隙耆晕庖粑希柿枋咸岢鍪惺稀⑶小扒稀保康囊嗍乔蟮谩扒稀庇幸蝗蛐缘墓娣丁6蹑鞯绿岢觥澳锨庇媚弦簟保紫攘⒆阌谀锨陨淼奶刂剩渥鳌赌馅稀罚ν继峁┮恢滞骋坏墓娣叮康哪嗽谑顾蛉擞凶伎梢溃阌诶斫猓藕兜氖悄嫌蚍窖允翟谔丛樱灰等谩氨比恕碧澳嫌铩辈蝗菀祝词故恰澳先恕保潜镜赜虻钠渌澳嫌铩保泊蠓且资拢隹俊霸稀钡耐骋缓鸵徊俊按势住保⒉荒芨窘饩鑫侍猓蹑鞯掠晕庖粑锨罢铩笔导噬弦材岩允凳什⒑筒嫉闹髡沤圆荒芡昝赖厥迪郑故巧虺枞裉岢瞿锨霸辖抛瘛吨性罚置孀凇逗槲洹贰备咛迩惺担谡庖坏闵希液蜕涎Ъ业纳虺枞瘢炔⒑筒季哂懈舾械氖贝馐逗透叩难跏都?lt;/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