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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艺人今昔

董每戡

  题目是“今昔”,所要说的却全是“昔”,那不“文不对题”了吗?我想,“今”,谁都在亲身体验着,可以不说,问题怕“身在福中不知福”,就得知道“昔”,因而,不说“今”,而说“昔”。

  戏剧艺人,自古以来处于最被人贱视的地位,是十足的“被侮辱和被损害者”。可是,现在怎么样?大家都知道他们变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了,这种巨大的变化,是轻易可得来的吗?不,这只有在中国共产党英明的领导下,把几千年的旧社会制度连根铲尽了,才有这种可能。仔细想来,这样的“深仁厚泽”及于艺人,实在“难能可贵”!跟其他建设上的一切伟大成就一个样儿,确也是“史无前例”的,因此,想说一个戏剧艺人在过去的社会地位和所受的待遇。

  艺人们要是提起自己的前辈,往往会提到春秋时期的优孟。优孟在统治阶级的心目中,不过是个“卑不足道”的弄臣。这里,远的不说,就从汉代算起,汉代的地位就已经很卑下,被统治阶级作为侮辱、玩弄的东西。史实不必多举,仅举一条说明当时把所谓侏儒、戚施一类身带残疾的倡优当玩物之外,有时还当礼物送人,《梁书》卷五十四说:

  孙权黄武五年,有大秦贾人字秦论来到交趾,交趾太守吴邈遣送诣权。权问方土谣俗,论具以事对。时诸葛恪讨丹阳,获黝歙短人。论见之,曰:“大秦希见此人。”权以男女各十人,差吏会稽刘咸送论,咸于道物故,论乃迳还本国。

  也就是这种侏儒——矮人在国内大致都是当倡优供调笑的,罗马希见此玩物,孙权就送男女各十人去给罗马统治者玩弄。倡优在后期封建社会的命运越发卑贱,隋唐两代更受非人的待遇。如马周,认艺人是“舆皂杂类”,纵有才能也不可“列在士流,超授官爵”,以为“与夫朝贡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臣窃耻之”!至于耻与艺人同立同食,被贱视的程度够甚了。又像郝处俊认为“俳优小人,言辞无度”,总之,凡是官僚士大夫都贱视艺人,在任何一个封建制社会都一样。可是在唐代不仅有很多男优,也有很多女优,因为处在被侮辱的地位,所以几千年来第一位女政治家武则天就不愿意让她们干被侮弄的行业,在龙朔元年正月禁妇女倡优杂戏。当然,武则天的做法是有理由的,仅是不够彻底,还没有懂得从根本改变这贱视倡优的社会制度,仅不许女优干这被侮辱的行业罢了。

  固然,唐代的倡优身分卑下,但倘有被统治者宠爱的,个别也有高的位分,如懿宗所宠的优人李可及的官衔到大将军,不消说这样的优是极个别的,且也招来所谓“正人君子”们的妒忌。李可及终被宰相曹确,中尉李元攻击,懿宗虽然没有接受意见,到僖宗即位,宰相崔彦昭又奏逐,终于流放岭南,而死于岭南。

  在唐代或五季,优伶有做官,甚至做大官的,原因都由于皇帝喜爱戏乐而至于宠任优伶,事例仍不太多,虽如此,却说明优伶在那个历史时期,命运还不是太不幸的。到宋代,也一样没有十分严禁优伶和他们的子孙做官,止不过限于当跟本行业有关的职位,不能任清要和治民的重职罢了。譬如宋《罗豫章先生文集》卷一遵尧录“太祖”节有这么两条记载:

  大理评事陈舜封,因奏事语颇捷给,类倡优,帝问谁之子,舜封自言其父承业,为坊都知。帝曰:“安得任清望官?盖执政不为国家区别流品所致。”改授殿直。

  教坊使有卫得仁者,以老求外任官,且援同光故事,求领郡。太祖曰:“用伶人为刺史,此庄宗失政也,岂可效之耶?”中书拟上州司马,帝曰:“上州之佐,乃士人所处,资望甚优,亦不可轻授,止可于乐部转迁耳。”乃授太乐书令。

  即使在最贱视戏剧这一行业的明代,个别的事例,也还偶然出现。如在最好戏乐的武宗正德间,教坊奉銮臧贤,承异宠赐一品蟒玉,不过终不改伶官故衔。除这个别的事例外,一般说,优伶的社会地位卑下到像落入万丈深坑的,可以从明代数起。我们在往日常听到一句侮辱艺人达极点的话:“王八戏子吹鼓手”,这话的开始期,我以为就在明代,因为明朝把艺人的日常衣着穿戴都以明文规定,严格地有别于一般士庶。何孟春《馀冬序录》内篇说:

  教坊司伶人制,常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之服。女妓冠褙,不许与庶民妻同。庶民妻女用袍衫止黑、紫、桃花及诸浅淡颜色。其大红、青、黄色悉禁勿用。带,以蓝绢布为之。妓女无带,所以别良贱也。伶人妇不许戴冠、着褙子;乐工非承应日出外,不许穿靴。所以贱之如此……。

  这里把戏子、女妓、戏子妻、吹鼓手(乐工)的服式都规定了。仅仅由此一事,可以说明艺人在明代处于前所未有的卑贱地位。郎瑛《七修类稿》说:“吴人称人妻有淫者为‘绿头巾’,今乐人,朝制以碧绿之巾裹头……”但据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十四则说:“按祖制:乐工俱戴青巾,系红绿搭膊;常服则绿头巾,以别于士庶,此《会典》所载也。”那末,不是工作时戴的,而是“常服”,更证明是日常生活中以别身分高低的标识,在等级制度十分严格的封建社会,必然有此一举。按“绿色巾”,本是古代的最卑贱的服式,明代就看中了它,据说春秋时代凡货妻求食的,被称为“娼夫”,用绿巾裹头以别贵贱;再,在汉代,绿巾虽不限由“王八”戴,也是贱服,《汉书》东方朔传:

  董偃绿帻傅韝,随公主伏殿下。

  应劭以为宰人服,未必确;我疑“宰人”系“宰夫”之误。颜师古说:“绿帻,贱人之服也。”并且王先谦补注也说:“沈钦韩曰:隋《礼仪志》黑帻上下通服之,庖人则绿帻。”庖人即宰夫,总之是贱服。同时蔡邕《独断》中谈到汉武帝幸馆陶公主家,召见董偃,偃著青褠绿帻,想因董偃出身是卑贱的卖珠儿之故罢?汉代,甚至隋代都跟春秋时同样以绿帻为贱服的。到了唐代也如此,唐代的伎艺人有穿绿衣的,不过还没有戴绿帻,如《唐语林》卷四所载:

  德宗初登勤政楼,外无知者。望见一人衣绿,乘驴戴帽,至楼下仰视久之,俛而东去。上立遣宣示京尹,令以物色求之。尹召万年捕贼官李铭,使促求访。李尉伫立思之,曰:“得必矣。”出召干事,所由春明门外数里内,应有诸司旧职事人,悉搜罗之,而绿衣果在其中。诘之,对曰:“某天宝旧乐工也,上皇当时数登此楼,每来,鸱必集楼上,号随驾老鸱,某自罢居城外,更不复见,今群鸱盛集,又觉景象宛如昔时,必知天子在上,悲喜且欲泣下。”于是敕尽收此辈,却系教坊……。

  当时不但没有明令规定伎艺人戴绿巾,而绿衣也是诸司下吏的通服。如《唐会要》卷三十一说孔目、句检、行按、令史、乐工……等都穿着绿衣,所以京尹不能马上就知衣绿者一定是伎艺人,绿巾更不消说起了。事实上唐代跟汉代一样,凡官吏犯了贪赃枉法之类罪,就得裹碧绿巾被侮辱戏弄来代替杖罚。向被剧史家引用为参军戏来源的石耽或周延的故事,人所周知,不赘引。这儿引《封氏闻见记》卷九“奇政”条:

  李封为延陵令,吏人有罪,不加杖罚,但令裹碧头巾以辱之,随所犯轻重以日数为等级,日满乃释。吴人著此服出入,州乡以为大耻!皆相劝励,无敢僭违。……

  总的一句话:“绿头巾”是耻辱的标识,穿戴的不是倡夫,便是罪囚。明朝的统治者有意侮辱艺人才定此制,如明谢肇涮《五杂俎》卷八“人部”四说:

  今人以妻之外淫者,目其夫为乌龟,盖龟不能交,而纵牝者与蛇交也。隶于官者为乐户,又为水户,国初之制,绿其巾以示辱,盖古赭衣之意,而今亡矣,然里闬尚以“绿头巾”相戏也。

  “绿其巾以示辱”、“盖古赭衣之意”,正说明艺人和罪囚相等一点。艺人被规定日常穿戴带侮辱性质的服饰,足见他们的人格被侮辱到什么田地了!还不止此,戏剧事业从业员在封建社会,不但自己被贱视,连子子孙孙都跟着受虐待,艺人的子孙不得进考场应试求晋身之路,弄得世世代代不能翻身,这是多么残酷而不合理的制度!这样的制度只有在今天连根铲除,永不复萌了。也因此,当时上层士大夫们几乎都不把艺人当人看待,即使他是个爱好戏剧艺术的行家,也很少例外。例如有名的曲论家何良俊,照理,他应该不同于一般士大夫,因他还常以“余家小鬟记五十余曲,而散套不过四五段,其余皆金元人杂剧词也”来自豪,实际上仍然是“一丘之貉”,高明有限。他对当时艺人的看法,跟那些满脑子封建意识的差不多,看到艺人被贱视,仍然兴高采烈地颂扬那种不合理的做法,这便暴露了他的思想意识。他在《四友斋丛说》(《摘抄》卷四)中记陆文裕干的一件污蔑乐工的事,还捧“文裕之刚决,亦近代之所仅见者也”。那件事是这样的:

  陆文裕公为山西提学时,晋王有一乐工,甚爱幸之。其子学读书,前任副使考送入学;文裕到任即行文黜退之,晋王再四与言,文裕云:“宁可学校少一人,不可以一人污学校。”坚意不从。不许乐工子弟读书,认为有乐工子弟当学生便污了学校,这是什么话!同书又载喻子乾做松江太守时张燕招待郎署杨玉峰,喻是很风流倜傥的,当时跟“戏子合吃酒”,杨便厉声说:“喻子乾,此是何等模样!”使喻失色;而何良俊也颂扬杨玉峰“素刚直”,由此可以概见明代士大夫对艺人的一般态度了。

  明代是传奇和诸腔(海盐、余姚、弋阳、昆山等)的隆盛期,也是艺人人格受到莫大侮辱的开始期。即便后来清代盛行的“像姑”(相公)之风,也是由明弘治年代发端的。陈洪谟《治世余闻》下篇第三:

  时朝政宽大,廷臣多事游宴,京师富家揽头诸色之人亦伺节令,习仪于朝天富、隆福寺诸处,辄设盛馔,托一二知己转邀,席间出教坊子弟歌唱;内不检者,私以比顽童为乐!富家因以内交。予官刑曹,与同年陈文鸣凤梧辄不欲往,诸同寅皆笑为迂,亦不相约。既而果有郎中黄(日韦)等事发,盖黄与同寅顾谧等俱在西角头张通家饮酒,与顽童相狎,被缉事衙门访出拿问,而西曹为之一玷!然若此类,幸而不发者亦多矣。

  这里所说的“顽童”,就是年少时被出卖去学戏的孩子们。因而明清之际的士大夫都认为幼童如果学戏,便“万劫不复”。王湘客《东友书》中说:

  幼童使学歌优,便成弃物,异日,上之止习其业;次则千姓奴;下则残疾乞丐,坏人子弟,莫此为甚!且欢谑跳踉,献笑争妍之辈,日在家中,更自有极不使者……。

  清代,歌优的地位确比前代更低,官僚士大夫玩“顽童”的风气,在清初就普遍流行起来,尤其是在乾隆年间泛滥起来。其中原因之一是顺治时废教坊女乐,康、雍两朝加以禁止各省的在官女伎,并且禁止官吏狎妓,因而那些王公大臣,甚至小官僚,士大夫都转到狎玩艺人这方面来了,这便成为《品花宝鉴》这部小说的绝好材料。“相公”之风也自乾隆年代起日见风行。这儿仅举清初的一个例子,说明艺人的人格被侮辱还不算,终至于被枷死,由此一例,以概其余。尤侗《艮斋杂说》载:

  余幼所见王紫稼,妖艳绝世,举国若狂,年已三十,游于长安,诸贵人犹惑之。吴梅村作《王郎曲》;而龚芝麓复题赠云云,其倾靡可知矣。后,李琳桂御史按吴,录其罪,立枷死,识者快之!然当时尚有惜其杀风景者。

  这儿所说的“识者”,无非都是些地主、官僚、士大夫,居然以杀艺人为快,残忍的性格暴露无遗!纵有不赞成这种残酷行为的,也不是真正同情艺人的不幸遭遇,而只为他们自己少了一个可狎玩的“相公”而惋惜,以为杀死一个“美男”是“杀风景”罢了,这些家伙们的丑恶面貌就是这样。

  乾隆期统治阶级的生活腐化日甚,狎玩艺人之风也日盛,原因由于生产繁荣,财富日增,这个封建国家至于强大,社会生活也比较地安定;但另一面却面临深刻的危机,因土地又开始慢慢地集中起来,例如权臣和珅一人就占田八千余顷,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由缓和转向尖锐。一百年来比较安定和繁荣的社会情况,有利于戏剧事业的发展;可是到乾隆中叶开始有了变化,全国各省都不断地有水、旱、虫、雹等天灾,禾稼歉收,赋税收入不得不减,从而,农村土地荒芜,经济破产,加上统治集团一百年积累了大量财富,生活趋向豪奢腐化,尤其后期任用和珅,造成贪污横行,官逼民反的普遍现象来。诸腔戏的演员来源本都在农村,农民不能依靠耕稼生活,流离出去,或出卖孩子到本地土班子里去学戏,学的人渐渐多起来,土班也跟着增多,于是由农村而小县城,再集中到大都市去谋生,又慢慢地在县城和大都市显身手,露头角,扎下了根,然后发展进国都。有的农村孩子直接被卖到天津北京去学艺,又被迫沦为男妓——“相公”。《燕京杂记》说:

  优童大半是苏扬小民,从粮艘至天津,老优买之,教歌舞以媚人者也,妖态艳妆,逾于秦楼楚馆。初入都者鲜不魂丧神夺,挟资营干,至有罄其囊而不得旋归者。

  原因是农村受天灾人祸的摧残,农民的生活越来越苦,至于不得不出卖儿女去学艺。这种情况在鸦片战争(公元一八四○年,道光二十年)以后更大量增加,因为我国的大门已被帝国主义的大炮轰开,从此,人民受着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双重剥削,农村经济被破坏得更厉害。道光八年成书的《金台残泪记》说:

  《燕兰小谱》(乾隆五十年作)所记诸伶,大半西北,有齿垂三十,推为名色者,余者弱冠上下,童子少矣。今皆苏、扬、安庆产,八九岁,其师资其父母,券其岁月,挟至京师,教以清歌,饰以艳服,奔尘侑酒,如营利焉。券岁未满,豪客为折券析庐,则曰“出师”,昂其数至二三千金不等,盖尽在成童之年矣。此后弱冠,无过问者。自乙巳至今,为日几何?人心风俗,转变若此!青芗言其离家亦九岁,其父引至阊门茶园,其师先至,出十数缗,署券即行,不以别母,心尝惘惘然!

  艺人的来源,百分之九十九是这样的。其他便是城市中的贫民或破落人家的子弟,如《儒林外史》中鲍文卿所收的继子,鲍文卿后来没有要他当演员,给他读两年书,帮自己管班,当时收买他的情况如此:

  鲍文卿又斟一杯酒,递与倪老爹,说道:“老爹!你有甚心事?不妨和在下说,我或者可以替你分忧。”……倪老爹道:“不瞒你说,我是六个儿子,死了一个,而今只得第六个小儿子在着,那四个……”说着,又忍着不说了。鲍文卿道:“那四个怎的?”倪老爹被他问急了,说道:“长兄,你不是外人,料想也不笑我,我不瞒你说,那四个儿子,我都因没有的吃用,把他们卖在他州外府去了。”……“岂但那四个卖了,这一个小的,将来也留不住,也要卖出人去。”……“只因衣食欠缺,留他在家,跟着饿死,不如放他一条生路。”

  倪老爹二十岁上进学,做了三十七年的秀才,正如他自己所说:“就坏在读了这几句死书,拿不得轻,负不的重,一日穷似一日,儿女又多。”只得靠修补乐器这手艺糊口,还是养不活五六个儿子,一一出卖了。这种穷苦人家的儿子大多是被买去先学艺,生得伶俐俊俏的,艺未成便沦为“相公”,过以色侍人的生活,名称很堂皇,实则受非人的待遇。《梨园竹枝词》:

  脂柔粉腻近仙妹,两字驰名是“像姑”,不信头衔臻绝贵,声声赢得“相公”呼。

  古时称丞相为相公,所以说“臻绝贵”。这一种男妓的悲惨境遇,不仅清代的艺人遭受过,恐怕早自明代中期起就已开始,只因才开始,不及清代那样“每况愈下”罢了。这现象,在封建社会里是必然有的,清代自道咸迄光宣,有增无已,咸同间的“伶圣”程长庚就毅然革陋规,《侧帽余谈》载:

  程长庚掌三庆班,规例严整,明僮之隶其下者,必使尊之曰“爷”,且不许“站台”,免蔽座客,故隶三庆部者,到园后只在帘内隐约偷觑。顾曲周郎,未免欲眼滋馋耳。

  程长庚这一举是意义重大的,但封建士大夫捧角家——《侧帽余谈》作者苕溪艺兰生,故意歪曲废“站台”之例是为了“免蔽座客”,实则童伶——即所谓“明僮”是被他们这一阶层的人逼迫为“像姑”而至于不得不“站台”亮色相,《梨园竹枝词》咏“站台”说:

  隐约帘栊半面窥,亭亭玉立雁行随,秋波最是传情处,一笑瓠犀微露时。

  因此,程大老板为了“革陋规”以尊重艺人的人格,才有此一举,说明了他有识见,有品格,且热心维护本行事业的尊严。其实,苕溪艺兰生不是不知道,他自己在他处也说过,这里却又故意歪曲为“免蔽座客”,足见他自己就是“肉眼滋馋者”之一。《侧帽余谈》曾有这样的话:

  自挂籍乐部后,日日进园,立于戏台之东西房,谓之“站台”。蝶使分巡坐间,似曾相识者通眉语,使侍坐,坐时久暂不等,大抵铮铮有声者,略一周旋即便别去。护花尉故广交,每顾曲,前后左右,纷然杂陈,艳之者拟于肉屏风云。

  封建社会,甚至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里,多的是摧残艺术,侮辱艺人人格的所谓“护花尉”之类家伙,当时程大老板可说是第一位敢于同这些家伙斗争,不怕“护花尉”们的压力,毅然地革除“站台”陋规,在精神和事实上提高了艺人的人格。

  但是,社会制度未改变,要根本使艺人翻身是绝无可能的,所以在光绪宣统间仍然处于卑贱的地位,“像姑堂”遍京师。一直到辛亥革命成功,一位有进步思想的河北梆子艺人响九霄——田际云首先提出呈文请禁止北京的“私寓”——“像姑堂”,要根本消灭侮辱艺人人格的怪现象。《燕归来移随笔》有这样的记载:

  名伶田际云于民国元年四月十五日曾递呈于北京外城总厅,请查禁韩家潭相姑堂,以重人道,外城巡警总厅乃于同年二十日批准。

  批准,自然是好事,但也未能消灭侮辱艺人人格的其他现象,一直到解放前反动政权统治下,演剧从业员何曾脱离“王八戏子吹鼓手”的被侮辱被损害的地位呢?最具体的事例,最使我“记忆犹新”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大约皖南事变前后),在大后方四川成都当时国民党政府还制定所谓“行为取缔税”,勒令艺人(话剧演员在内)跟娼妓一样缴纳每人一元的税捐,把演剧和卖淫行为等同起来,居然侮辱艺术和艺人到这种地步,真令人发指!只有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解放了全中国,把过去的社会制度彻底铲除净尽,演剧从业员才得“史无前例”的真正的大翻身,无异由地狱而升天堂,一跃而成为“灵魂工程师”。今天健在的六十岁左右的艺人,对这当然体会极其深切,即便是四十岁以上的艺人们恐也能清楚艺人的地位,今昔确是“迥然不同”了。那末,“饮水思源”,能“无动于衷”吗?回答是肯定的:“决不!”

  一九六一年春,于天心阁下

来源:说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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