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红楼梦》第十六回,秦钟将死,许多鬼判持牌提锁来捉他,秦钟央求放他还阳片刻,众鬼不肯徇私。秦钟又央求说,和一个好朋友去说句话就来。众鬼问他是谁,他回答说是贾宝玉。那个“都判官听了,先就吓慌起来,忙喝骂鬼使道:我说你们放了他回去走走吧,你们断不依我的话,如今只等他请出个运旺时盛的人来才罢。”
下面就来了一段夹批:
如闻其声。
试问谁曾见都判来?观此,则又见一都判跳出来,调侃世情固深,然游戏笔墨,一至于此。真可压倒古今小说。
这才算是小说!
这一段批文,不知是哪位手笔,如不是脂砚和畸笏,大约是曹雪芹的好朋友,都是“深知此书底里”的。这一段游戏笔墨,倒真是神来之笔。曹雪芹写《红楼梦》,虽然“字字看来皆是血”,倒似乎不一定是正襟危坐,一本正经写出来的,他时时有一些调侃世情的文字,令人忍俊不禁,使读者对曹雪芹所指斥的那个时代,增加一些了解。
我看了湖南祁剧《土地庙来历》,不觉想起《红楼梦》这段游戏笔墨来。我觉得这个丑角戏真正是一段“调侃世情”的游戏笔墨,可以令人会心一笑之后,又不免使人深思。
这个戏描述一个土地老儿的故事。土地,大概是玉皇大帝治下级别最低的官儿了。虽然头戴乌纱,南面为王,却是穷愁潦倒,破瓦寒窑,那一小间佛堂,不足二三平方米。在他治下的一些街坊邻舍心目中,几乎没有什么尊贵可言。孙悟空不见了师父,往往把土地老儿叫出来,“伸过孤拐来打三十棍出气!”土地在他们那个官吏系统中,不知有没有月薪,但看历来的记载,他和老伴儿总是靠街坊一些老大娘们施舍过活的。初一十五,受些香火。平日清锅冷灶,几乎是“饔飧不继”的样子,可以说是最倒霉的神仙了。可是他究竟手里还是有点权的,他是当地的保甲长。孙悟空找不到师父,要找他了解当地的治安情况,两个小鬼拿着阎王的批票前来勾魂,也要在他这里挂号,由他领路去捉。
这次要捉的是林一姑的鬼魂。林一姑是当地一位厉害姑娘,平日舌头伶俐,尖酸刻薄,可是对土地却恭恭敬敬,经常上供,晨昏三叩首,早晚一炉香。这位土地深怕这唯一的“好人”给勾了去,从此没人上供。他竟无视冥界的官纪国法,把拘票上“林一姑”的一字加了一横,改成“林二姑”,由小鬼勾了去。
到这里,我也要批一句曰:“试问谁曾见来?”这样的调侃笔墨,讽世文章,难道有谁个会认为真有其事吗?
作者的笔锋并不止于此,还要直指阎王。
林一姑和林二姑生病时,弟弟林三曾被算命先生罗半仙纠缠,强行算命,并由算命而引起打赌。罗半仙算的是林二姑当死,本算错了,由于土地的搞鬼,倒是中了。罗半仙就找林三去要赌注,二人吵起来,文斗不足,继以武斗,打斗中林三误将罗半仙踢死。罗半仙爬起来觉得有些脚下无根,随风荡漾,大似灵魂出窍的样子,掐指算来,命犯“抖脚煞”,似乎今年四十八岁该当命终了。无奈何踽踽然自去阎王处报到,恰好撞见了阎王和判官对小鬼误拘林二姑一事,在那里商量将错就错,打算瞒天过海,私下了结的场面,方才知道自己原来错了。但他见机行事,转而做出勃然大怒的样子,原来他要抓住阎王的辫子,敲一敲阎王的竹杠。他口口声声要去上告玉皇,阎王慌了手脚,连忙央求,在判官的说合下,最后许他增加阳寿——再活四十八岁,这才达成协议,与林二姑悠悠然回到土地那里。
讹诈竟然讹上了阎王爷,这可真够喜剧性了。我曾看过川剧的《阴阳界》,那个鬼魂看到阴阳界上把关的竟是他的阳间老友,不但要挟送他夫妇还阳,还饶上一位路上遇见的姑娘,否则硬赖着不走,与这戏同一机杼。描摹当年官场弊端,入木三分,荒诞之中,却寓哲理,不知为什么,近年却少演出了。
罗半仙与林二姑回来,土地一看露了馅,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心中不忿,再施诡计。这里出现了喜剧性的高潮:他竟把罗半仙的灵魂,引入林二姑的身躯,把林二姑的灵魂,引入罗半仙的身躯。这一下人虽还阳,可是阴错阳差,罗半仙变成娘儿们,气得他暴跳如雷,火冒三丈;林二姑变得胡子拉茬的,却扭扭捏捏,掩面娇啼。土地这个坏种的这一手儿,真是缺德的出了格儿!观众当然是笑不可抑。眼看这尴尬场面无法收拾。作者调侃到了这个程度,把喜剧发挥得可谓淋漓尽致,但他也无法善后了,只好请出了当时阴阳两界的纪委头头——包公。包公善断阴阳,他把这个冤案纠正了。他恢复了罗半仙,林二姑的正确身份,可把土地的种种不法行为抓住了。
土地这么个官儿,老实说没有多大的神通,只敢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可怜,也只限于户口之类小问题吧),做做手脚,让他公开反对冥界中央决定,可没有那么大胆子,无可奈何,只有走坦白从宽这条路了。念在检讨得比较深刻,包公只罚了他的俸,他也无职可降,叫他自己拾点破砖烂瓦,盖个小庙与百姓们挤住一起,也就是做点看街护院的差事了事。
这么一个喜戏,据说原本是湖南祁剧传统戏有名的丑戏《阴阳错》。从剧情看来,当年演出必是讽刺意味十足,为观众十分喜见乐闻的。“喜”剧“喜”剧,本来是不尚热骂,讲究冷嘲的。我以为这个戏,经过整理加工,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保留了它的喜剧风格,不失为一出警世的好戏。或者以为,这个戏又是阎王,又是小鬼,又是算命,又是还魂……岂不涉及迷信了吗?其实,阎王小鬼之类,不过是写故事的材料,文学艺术原是允许运用这些天神地祗的传说的。花鸟虫鱼的拟人化,猴子可以做和尚,老牛可以称魔王,白蛇变作少妇,老鼠可以娶亲,蚂蚁能成大国,喜鹊也能搭桥,《灰姑娘》中白鼠变成车夫,芭蕾舞《女魔鬼》里的勾魂女鬼却爱上了被勾的伯爵……妖狐精怪、牛鬼蛇神,都可以拉进戏中,为我的主题服务。罗半仙的算命,原本大概是以真正算法如神出现的,改成了他不过是蒙骗比较合理,去掉了迷信色彩。其实在旧社会吃这碗百家饭的,往往子午卯酉不离口,几乎成了他们性格的一个侧面,不需删得太净。像《小二黑结婚》中二诸葛说的“了不得呀了不得,丑土的父母动出午火的官鬼,火旺如夏……”不但没有什么迷信的效果,反而由于这一类术语,大大起了对算命本身的嘲讽作用,增加了喜剧色彩。
由此我想到许多传统老戏,有不少这样的喜剧,讽刺意味十分浓烈,成为极受群众欢迎的流行剧目。但因带有一些糟粕,全剧往往被舍弃了;二来也觉得并没有多大的“教育性”,舍之也没有什么可惜。这样一来二去,渐渐导致剧目贫乏,观众意兴索然,让一些人感到了“危机”。我想对于这类偏重娱乐性的喜剧,原不必要求它意义多么高深,只要对人情有些针砭,对世态有所形容,博得观众会心一笑,从而对生活加深了认识,不失优孟之旨,足矣!
正是:
区区土地也横行,算命先生亦不灵。
岂敢白天说鬼话,奈他丑类弄神通。
鬼头鬼脑从来有,人世人情岂不同。
鬼魅虽多君莫怕,人间代代有包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