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资料表明,我国古代盛行以“两眼一嘴”为特征的神人兽面具,这种面具作为纹饰广泛装饰于良渚文化玉器和商周青铜器上,有大量出土实物可以佐证。其出土的几个主要地点是内蒙古巴林右旗那斯台遗址、四川广汉三星堆祭祀坑以及河南安阳、陕西沣西、湖南溆浦和北京琉璃河等处墓葬,年代上起新石器时期,下至两汉,质地有石、玉、甲骨、金和青铜。这些神人兽面具状似人面,眼、耳、嘴俱全,有的巨口獠牙、头角,形象怪诞可怖,俗称饕餮纹(或兽面纹);有的尖鼻阔嘴,棱形纵目,是夸张了的人像,俗称神人纹,今统称神人兽面具。无疑地,这些面具的出土为研究傩面具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料,本文根据以上资料,从神人兽面具的形态特征和宗教意义两方面探讨其与傩面具的关系,并由此探究傩面具的起源。
一
1980年秋,内蒙古巴林右旗那斯台发现一处面积很大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在该遗址上,考古工作者采集到陶器、石器、骨器、蚌器、石雕和玉器,其中一件兽面具直径2.2厘米,用薄石片加工成椭园形,中间有两个并列的园透孔,为眼睛,无鼻,大口,两侧各有一獠牙外凸,无下齿、下颌。
1986年夏、秋之际,四川省文物工作者在广汉三星堆遗址一、二号祭祀坑发现一批青铜器及翻范用的泥芯,其种类和数量之多十分惊人。祭祀坑内瘗埋着金、铜、玉、石、象牙、陶等文物近千件,尤其是出土的金杖、金面具和青铜神树、人像,不仅是蜀地首次发现,而且是国内首次发现,从而引起轰动,成为“七•五”期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这是距今三四千年前古蜀国王公贵族的重要祭祀场所,所出面具有青铜人像、兽面和金面,其中部分用黑色颜料描眉画睛。
1、青铜人面像。共16尊,根据不同造型,可分五式:
Ⅰ宽脸圆颌,粗眉大眼,尖鼻尖嘴。云纹小耳,耳垂穿孔。其中一件高6.5厘米、宽9.2厘米、厚0.4厘米。
Ⅱ阔眉大眼,眉尖上挑,眼球凸出眶外,呈圆柱状。鹰嘴勾鼻,饰云纹。大兽耳,内饰云纹,嘴巴延伸至耳根处。其一件高6.5厘米、宽138厘米、厚0.3——0.8厘米。(如图1)
Ⅲ颜面瘦长,阔眉杏眼。额宽,鸽窄,鼻棱凸出,嘴角下勾。两耳长垂,垂上有穿,整个造型呈仰首状。其一高1.5厘米、厚0.3厘米。
Ⅳ方颐宽面,粗眉大眼,鼻棱凸出。阔嘴,嘴角下勾,耳饰云纹,耳垂有穿孔,其中一件高25.6厘米、宽52厘米。
Ⅴ长眉,棱形纵目,低鼻梁,其上饰一通高77.5、厚0.3——0.6厘米的卷云纹。翘鼻阔嘴,嘴角上翘至耳根。眼球突出似一圆球(长9、径10厘米),该面具高32.7厘米、宽44.2厘米。(如图2)
这些人面造型奇特,其中Ⅱ、Ⅴ式眼球外凸,据《华阳国志•蜀志》记载:“周失纲纪,蜀先称王。有蜀侯蚕丛,其目纵,始称王。”有人考证,眼球外凸,就是目纵,这是蚕丛的形象,“表现了古蜀人对祖始人皇的崇拜。”
2、兽面像,9件,宽27厘米、高12.2厘米、厚0.2厘米,一般头上饰卷云纹,双眉飞出脸面,然后向内勾。圆圈为眼,阔嘴,嘴角下勾。上下两排牙齿紧咬。有的下面还做成其它动物的形式。值得注意的是这类面具与真人面大小一致,双眉尖处和两嘴角下方各有一圆孔,用于穿绳。(如图3)
3、金面具,1件,宽22厘米,高9厘米,用纯金皮模压而成,双眉、双眼镂空,鼻部凸起。
1985年,陕西省沣西出土一座西周早期墓,发现一件兽面玉饰,该玉饰为青玉,扁平,一面琢出浮雕兽面纹,一面光滑无纹,高5.2厘米、宽4.1厘米、厚0.6厘米。上为冠状,两侧向内卷曲,为角。梭形眼,圆睛,细鼻梁,蒜头鼻,长方形嘴内露出上下两排八枚牙齿,嘴两角上下各有一对獠牙,双耳下有圆孔,但未穿透。双颊、上唇、下颏饰卷云纹。兽面下有颈,颈下有穿孔。该玉饰的出土为早年流入国外的兽面饰的年代制定提供了依据,以上玉饰与处于新玉器时代晚期的良渚文化玉器上的神人兽面纹比较,其因袭关系也是相当明显的,只不过是从器物上的纹饰发展成为实物形态,可以认为这是盛行商代至西周初的饰物。
甲骨在商朝具有特殊意义,占卜要用它,记事要依靠它,当然也可以制成理想的装饰品。美国人保罗•辛格收藏有一件据传是出土于河南安阳的骨制兽面。该器高10厘米、宽16厘米、厚0.1厘米——0.4厘米,五官俱全,露齿,头生双角。所不同的是兽面上遍布螺线,并于所有空白处填以小圈。令人惊奇的是,雕刻者竟不满足于线刻,而在这片薄骨料上刻出浮雕部分。
玉器在古代被赋予“山岳精灵”之类的灵物观念,常用作事神之用器物,但是湖南自古不产玉,玉器必须从外地贸易而来。富庶人才能使用玉器,而经济贫困的人,只能找一种与之相似的代用品,如滑石器,它的色彩为淡绿或白色,玻璃光泽,表面看去与玉相似,是玉的一种理想替代品。这是湖南自战国至两汉普遍以滑石器随葬的原因。据统计,湖南共出土这个阶段的滑石兽面16件。均由一厚16——19厘米的滑石板雕刻而面,形象大体相同,细部稍异。头上有角上翘,大口,无下颌,露牙,圆形鼓眼,双耳,鼻和双眉鼓出。在鼻梁两侧,耳或面部,留有圆形穿孔,出土时,个别兽面的圆孔内,残存有铁钉。溆浦马田坪M49出土的一件长滑石兽面21厘米、宽19.8厘米,M23出土的一件,巨口,露出两颗獠牙,长18.6厘米、宽22.4厘米。
湘西自治州境内虽然至今尚未出土面具的实物,但是出土了作为纹饰装饰器物的图像。近年于保靖县黄边乡粟家坨发掘出一批汉墓,出土一件滑石璧,其背面装饰有兽面纹,构图就是淑浦县马田坪乡发现一汉代窖藏,有青铜器4件,其中虎钮●于盘面饰一人头纹,如图:同样是面具图像。
上述面具大小不一,神态各异。从形体上看,有的高65厘米、宽138厘米,有的直径仅2.2厘米。从造型上看,有的五官端正,神态安祥;有的头角挺立,獠牙锋利,形象可怖,有的眼球暴出,嘴角扩展至耳际,给人以幽默感。可以肯定的是这些面具不是面甲。考古出土的一些铜质或铁质面具,一是用于保护面部,二是刻划狰狞可怕的形貌,使敌人望而生畏,因此又叫“面甲”,如《晋书•朱伺传》:“夏口之战,用铁面自卫。”《北齐书》:“兰陵王长恭戴面具入阵。”《宋史•狄青传》:“临敌披发,戴铜面具,敌望之如神”。但在这里,一部分过于笨重和宽大,一部分形体过小,不可能作为面甲。其余虽与人面相当,或因是金属皮模压而成,或因是滑石,便起不到保护面部的作用。
与现存的傩面具比较,二者的造型是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已知的湘楚汉、侗傩坛各有傩面具三十六个,贵州思南土家族傩坛有面具二十四个。这些面具主要用于表演正戏的节月,其形象大多是根据傩坛传说中的神祇形象进行雕刻的,往往带有浓厚的民间想象的成份,因而造型或夸张、或装饰,概括起来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代表正神角色的,弯眉大眼,耳大脸宽,表现剧中人物圣洁、善良、稳健、安祥的神态。如思南傩戏中的唐氏太婆,仙锋、土地、判官,广汉三星堆遗址一、二号祭祀坑出土的人面像大多属这一类。(二)代表凶神角色的,立眉、圆眼、嘴微下翘、呈倒月形,两颗獠牙斜出,头角峥嵘,给人以凶悍、怪异之感。如湘楚傩坛的开山、思南傩戏中的钟馗、开路将军等,河南、陕西等省出土的兽面具与此同。特别是广汉三星堆Ⅱ、Ⅴ式人面像眼球暴出,内蒙古媚林右旗和湖南省溆浦等地出土的兽面无下颚,与湘楚傩坛的蛮八郎、思南傩戏人物地盘、龙王、开路相似。
(三)代表世俗人物的,其中丑角面具造型夸张,如思南傩戏《安安送米》中的秋姑婆嘴长、鼻大、充满了幽默感,而三星堆Ⅳ式人像嘴角延伸至耳际,二者创作思路如出一辙。
再从形体上看,上述面具有一部分与真人面大小相当,较薄,大部分在眉尖处两嘴角下方各有一小孔,显然是为举行祭祀活动或跳图腾舞蹈佩戴时穿绳用的,毫无疑问是这样的傩面具。尤其值得引起注意的是,三星堆还出土了与真人头像一样大小的黄金面具,其眉、眼缕空。自商至隋,主持宫廷傩仪的职官为方相氏,《周礼》记:“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事傩。”但“黄金四目”是怎么回事,以前一直未得出合理的解释。而黄金面具的出土为我们提供了圆满的答案,那就是除了缕空的双眼外,那缕空的双眉看起来也象一双眼睛,故称“黄金四目”。该面具可能就是商代蜀国方相氏驱傩时所戴的。这种面具类似今天非洲丛林中黑人的面具。
其它面具不一定是傩面,如内蒙古、河南、陕西等省出土的面具形体较小,从其大都有穿孔的情形判断,可能是装饰品,但不是一般装饰品,而是用作护身符之类。人们佩戴它,是因为其形象具有驱鬼辟邪、克敌致胜的巫术功能。而各地出土的个别滑石兽面,圆孔内残存有铁钉,可能原来是钉于图腾柱上,以作为崇拜对象。
综上所述,可作如下结论,文汉三星堆出土的9件兽面、1件金面和湖南出土的16件滑石兽面毫无疑问都是傩面具,是巫师做法事时所戴,是施行巫术的重要法具;广汉三星堆出土的青铜人面像有可能是傩面,但不能戴的,只可能供奉于神案上。至于其它面具一般是辟邪之物,但同样是模仿当时巫师的面具制作的,具有巫术性质。
二
“在古代,艺术是宗教的表现形式,宗教是艺术的思想内涵,两者共存于一体”。其实这类神怪造型,与当时弥漫于整个社会的原始宗教信仰以及普遍存在的人们对大自然的神秘感和畏惧感密切相关。
这批面具的大部分出土于广汉三星堆祭祀坑。其中一号祭祀坑伴出有骨渣,有的骨渣呈深黑色,部分铜器呈半熔化状态,估计是用火燔燎造成的。瘗埋和燔燎是盛行于原始社会至奴隶社会的一种祭祀方式。《尔雅•释夭》:“祭地曰瘗薶”,意思是将献祭的物品埋在地下。殷墟洹水北岸殷王室墓区有一大片祭祀祖先的场地,本世纪三十年代至七十代,曾进行发掘,共发现祭祀坑1433个,出土了大量被瘗埋的器物。一号坑发黑的骨渣和呈半熔化状态的器物,估计就是用火燔燎献祭。种种迹象表明,这是古蜀国盛大傩祀活动的遗迹遗物,其理由如下:
首先,驱傩活动过程中要杀牲和埋祟。广汉三星堆便有杀牲和埋祟的遗迹物。
杀牲,就是将动物放血并肢解,以驱除不祥。《隋书》:“隋制,季春晦,磔牲于宫门及城四门,以禳阴气。秋分前一日,禳阳气。季冬旁磔,大傩也如此:其牲,每门用羝羊及雄鸡一。”《周礼》也有同样的记载。磔牲,就是杀牲,据说动物的血液能抵御邪祟。这些被杀的动物一般要埋于地下,如保靖县土家族在过去如遇事不顺利,或亲人久病不愈,于是给某个菩萨许个牲畜,请老司来占卜作法,一般用杀羊来解邪。将羊头砍下,装入坛,罐埋了,即所谓“替尸打阳”。三星堆一号坑燔燎和瘗埋的动物有一部分可能就是作为解邪而许给神祇的。
不仅如此,古代驱傩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埋祟,就是将驱傩过程中收伏的鬼魅深埋地下。据宋代吴自牧《梦粱录》:“禁中除夜呈大驱傩仪,并系皇城司诸班,戴面具,著绣画杂色衣装,手执金枪、银戟、画木刀剑,五色龙凤、五色旗帜,以教乐所伶工装将军、符使、判官、钟馗、六丁、六甲、神兵、五方鬼使、灶君、土地、门户、神尉等神,自禁中动鼓吹,驱崇出东华门外,转龙池湾,谓之‘埋祟’而散”。鬼魅是无形的,那么所埋之“祟”为何物呢?
鹏鸟入室,贾谊知年寿不永;燕雀巢坛,届原痛楚运剧衰;见蛇双首,叔敖恐灾临头。这些动物及其行为都是不祥之兆,这些动物也成了鬼魅的化身,如果痛加杀伐,人体可免灾殃,国运可以兴旺。这种情形在《诗经•螽斯》中有生动的描绘;
“螽斯羽,洗洗兮。宜尔子孙,振振兮。
螽斯羽,薨薨兮。宜尔子孙,绳绳兮。
螽斯羽,揖揖兮。宜尔子孙,蛰蛰兮。”
这是一首典型的驱傩巫歌,翻译成白话文就是:“主人呀,我为你逮住了螽这妖物,它还在发出恶毒的叫声呢。从今而后,你的子孙病体就会康复,长命富贵;主人呀,我为你收伏了螽这恶魔,并杀死了它。从今而后,可保你的子孙无病无灾、香火不断;主人呀,我为你逮住了螽这孽障,它可永远不会从我手中逃出来作祟了。从今而后,可保你的子孙安泰,家业稳固。”其它如《硕鼠》。《黄鸟》诸篇皆属这类巫歌。螽、硕鼠、黄鸟就是当作不祥之物被驱赶或处死的,这就是所埋之祟。现在湘西、黔东南一带的老司为人捉鬼,在施以驱除之法后,迫使鬼神原形毕露,一般是一蜘蛛或蝼蛄,然后收囚于一小罐,密封深埋。广汉三星堆出土的部分动物骨渣可能就是这样的“邪祟”。
当然对于古三巴之人来说视为妖物的不仅仅是上面所列举的个体很小的生物,还有大形体动物,虎就是其中之一。《华阳国志•巴志》记载:“秦昭襄王时,白虎为害,自秦蜀汉巴患之……历四郡,害千二百人。”一号坑出土一青铜龙虎尊,其中有虎食人之囱像,这是蜀人以虎为不祥的证明,这也是后来湘鄂川黔边赶白虎风俗的源起。因此祭祀坑内的动物骨骼都挺大。
与其说三星堆瘗埋的动物是献给神灵的圣餐;不如说是一次盛大的驱傩活动中为禳除秽气而消灭的邪祟鬼魅。
其次,广汉三星堆出土遗物带有人头祭因素,与傩坛中“取钉胎”在相似之处。在广汉三星堆出土的400余件青铜器中,出土最多的是头像,有60多尊,与真人头相当。颈部作成倒三角形,内装海贝,或内插象牙,均被火烧过,“这种情况,不象是作为祭祀对象——‘神祇’,而象是作为祭品——‘人祭’的代用品。颈部作成倒三角形,很可能用它们象征被杀的‘人牲’”。商代祭祀有“人祭”和“杀牲祭”两种,而殷墟妇好墓随葬的玉人、石人则是商代有以俑代替人牲作为祭品的证据,该青铜人头像当是这种代替人牲的俑。那么祭祀对象是什么呢?笔者认为这与湘西傩祀中“取钉胎”有联系,它是一种为恶魔缠身而即将死亡的人举行的法事,除“观师请圣”、焚香烧纸外,还要扎一个草人做道具。主人边走边呼喊信士的姓名,法师在后面高声答应。走到山边,法师砍下鸡头烧掉草人。这样茅草人便代替病人到阴曹地府报到,而病人从此可以康复、颐养天年。这些颈下铸成倒三角形的人头像,大概就是如茅草人一样代替人去冥府报到。
在古代,由于人们抵御疾病的能力很差,加上医学不发达,上自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寿命普遍较短,故杜甫诗曰“人生七十古来稀”。因此追求长寿、躲避死亡便成了古人最起码的要求。这是一切原始宗教产生的内驱力,而人类的原始思维决定了人类只能以巫术来维持内心的平衡。因而作出这样的推测不是没有道理的。
如果上述推断是正确的话,那么广汉三星堆出土的面具就代表巫师。其中二号坑出土一高大的青铜人像,戴花冠,长襟燕尾服上饰风鸟、兽面纹,肩斜饰法带,立于由巨兽承托起的法坛上,其身高181.2厘米,座高78.8厘米,总高260厘米。对于这尊人像,有人认为“将三千多年前古蜀文化‘巫’的主要特征勾画了出来”,主持这次傩祭活动的是巫师,也有人认为这是某一代蜀王的形象,但是据《礼记•表记篇》:“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行鬼而后礼”。说明商代国家政体的性质是政教合一,故陈梦家认为商代“王者自己虽为政治领袖,同时仍为群巫之长。”君王为全国最大的巫师,同样说明这尊人像为巫。巫师人像随同面具深埋地底,这是巫师法力的延伸,表明其仍继续履行巫师的职责,不仅防止已被降伏的“恶魔”外出作祟,而且押解人牲的替代品铜俑去冥府报到。
如果说三星堆祭祀坑傩面具随同其它器物、动物被瘗埋是为了解脱人们对于人世间生存的忧患情绪的话,那么以傩面具随葬则是为了解脱人们对于阴曹地府生活的恐惧。
古人的丧葬,除了防水、防盗、防腐的具体措施外,也非常关心防范各种神鬼祸祟;故《周礼•夏官》记载,遇有丧事,有方相氏杨戈执盾,“先柩及墓,入圹,以击四隅,殴方良(鬼魅别称)。”巫师先于灵柩进入墓穴驱鬼的仪式,已为出土的西周资料证实。现在民间还有这种说法,如墓址选于白虎煞地,须及时请师公施法,否则尸首入土后会被白虎叼走,不仅搅扰亡灵,也于死者家道不利。马王堆汉墓彩绘棺就是一幅墓中驱傩图:那人兽首人身的怪神就是戴着面具的巫师,他在冥冥世界中或斗牛,或搏鸟,或降豹,同这些阴曹地府的恶魔进入殊死搏斗,并一一战败了它们,护祐亡灵免遭侵害。因此用面具随葬,一方面说明当初这些墓葬举行过驱鬼仪式,面具为巫师所遗;一方面说明这同样是巫师法力的延伸,其作用有如镇墓兽,继续抵御邪祟,使亡灵得以安宁。
以上从神人兽面具的出土情况特别是神人兽面具与其它出土物的关系中说明神人兽面具有这样两个作用:它不仅是巫师日常驱傩活动的重要法具,是巫术的重要手段,而且是巫师法力的象征,将它瘗埋或随葬同样可起镇邪驱魔作用,这就进一步说明了它与傩面具的关系。
三
从前文中可见,作为这种音乐巫术忠实附属物神人兽面具是以造型怪诞、夸张为特征的,集中体现了原始宗教的神怪气氛。它的起源当与原始人类对面皮的崇拜有关。人自身是大自然的杰作,而且以他的聪明才智战胜毒蛇猛兽,以得生存和发展,因此人类对自身形体有过崇拜的阶段。在我国创世纪神话中有这样一个传说:盘古开天辟地以后,他的身躯变成了森林,他身上的寄生虫就变成了地球上的生物。其实这是远古人类对于自身形体的一种崇拜,伹为人所忽略的是,先民还存在过面皮崇拜,如《太平御览》卷780引《临海水土志》记载:“山夷……得人头,斫去脑薶,其面肉留,置骨,取犬毛染之,以作须、眉、发、编贝齿以作口,出战临斗时用之,如假面状。”;另外《魏书•僚传》也记载:僚人在祭祀时,将“所杀之人美须髯者,必剥其面皮笼之于竹,及燥,号之曰鬼鼓,舞祀之以求福利。”翻阅《山海经》古代传说中的英雄人物形象很多是“人面蛇身”、“豕身人面”、“鸟身人面”。
结合《太平御览》和《魏书》的有关记载来看,这些传说中的神人不是别的什么怪物,面是以死人的面皮加上其它生物的躯干组合的图腾形象。古人将它或陈列于氏族的公共场所,舞祀之以求赐福,或榜之门户,以御不祥。有的逐步成为一个民族的族徽,这种风俗即使到现在还可在某些原始氏族部落看到。
正如利普斯在《事物的起源》一书中指出的那样:“死者的灵魂的主要座位时常是在头部,头部获得重要的意义,成为巫术力量的中心,头骨是专心致志崇拜的对象。”而面皮又是头部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心理学家指出,脸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体现一个人,是每一个人心灵的镜子,是死者灵魂依附的重要部位。因而古人们在某一位英雄祖先死后,或者为了能够经常祭祀他,以寄托哀思,或者为了寻求护庇。便从死者身上取下认为其灵魂依附的某一部位,如骨赂、头骨、甚至面皮,在进行特殊加工后加以供奉,这与后来为祖先神塑像或今天张挂遗像的一脉相承。传说中女娲、伏羲、轩辕、烛阴等半人半神的奇特形象可能就是在其死后,被后人经过类似处理而形成的,后来就演变成玉、铜、木等质地的面具,并用它们来代替真人面具。到商代以后,半人半神的面具又加上动物的角和獠牙,便具有了威吓作用。商周文物中饕餮纹就是主杀伐、镇妖魔的神怪形象,狰狞、恐怖是其神态特征,日本学者滨田耕作认为这种纹饰系由人面转化而来的,一如利普斯在《事物的起源》中:“从死人崇拜和头骨崇拜,发展出面具崇拜及其舞蹈和表演。刻成的面具,象征着灵魂、精灵和魔鬼。”不仅如此,根据民族学资料,萨满巫师的法具中都包括插着鹿角的帽子,在作法时,巫师的自我感觉和在众人眼中就成了某种自然神如虎神、鹿神等。同样,当巫师戴上象征神灵的面具时,他也就成了神灵的化身,集巫、面具、神于一体了。正因为面具具有如此巨大的巫术功能,所以被广泛应用于宗教活动,本文所例举的神人兽面具的作用就是或用于傩祀,或用于随葬,或作为护身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