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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安县汉剧团




  1952年冬,常德天元班赴湖北演出,由石首县接管,定名石首县文锋湘剧团;1955年被规划到公安县,改称公安县文锋湘剧团。1957年随常德各团改为今称。属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剧团以演弹腔为主,尤以擅演“三国戏”著称,还有《捉撮狗》、《紫金鱼》、《百花诗》等一批独具特色的“一家戏”。在表演艺术方面,长期来亦形成了它独自的风格:唱腔平稳,讲究音韵,净行尤强调蟒架的沉稳和举手投足的份量。剧团原系常德四大名班之一的天元班,基础力量雄厚,行当齐全。主要艺术骨干生行有万千元、冷太春、燕嘉刚;小生行有王元禄、戴华美;旦行有王鸣凤、贾天花;净行有张泰文,高长奎;丑行有王云泰、江文炳;文武场有陈春圃、赵湘成、王华刚等。新中国成立后,该团曾先后培训过四批学员,共约百余名,其中谭志初、关文禄、田珍凤、关桂秋、杨学林等均成为剧团主要艺术骨干。1956年湖北省举行第一届戏曲观摩会演,剧团演出《紫金鱼》和《牛脾山》有九名演员分别获一、一、三等奖;两名演员获荣誉获。1981年所演《黑犬案》获荆州地区戏剧会演演出一等奖,次年由湖北电视台录像播映。

资料来源:《湖南地方剧种志丛书(四)·武陵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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